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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LDHAN 2024-10-20 11:18 AM

引用:
作者LDSKINGII
檢察官從沒說過它們掌握哪些偵辦證據,你又是怎麼知道檢察官掌握柯行事曆中的數字 等等?還不是看週刊來的 :laugh:


你說得沒錯啊,以單項來很可能這個名嘴討論從頭到尾這也是錯的

但從一些跡證當中仍可得到間接證實了 周刊爆料的項目中很多剛好都是檢察官正在查的東西

例如陳珮琪用ATM存款 周刊爆料後 陳珮琪有覺得該爆料呈現的數據太誇張 跳出來反駁

例如 如果周刊爆料完全與調查完全不同時,大可以直接新聞稿出來說完全子虛烏有
反正以後起訴書出來自會還檢調公道,可以推論是有其相關,之後的起訴書出來後會接受到社會質疑

所以虛有其表的展開其所謂的調查洩密行為 早上約談結束 下午就以無洩密 且報導"諸多不符"結案

GOLDHAN 2024-10-20 11:21 AM

汙衊別人的不需要提出具體證據
反而 自清的需要拿出證據

就像 我說你強姦母豬 你要拿出沒有強姦的證據一樣

引用:
作者FreeStorm
《鏡週刊》聲明 (2024.10.19) (https://www.mirrormedia.mg/story/20241019edi007)

《鏡週刊》又有新的聲明啦。

回應蔡壁如女士不實言論如下:

一、蔡壁如女士今天(19日)對本刊發表污衊言論,指控本刊報導為子虛烏有,
毀人人格,還宣稱決定提告,但全篇未見提出任何證據自清,只有空泛謾罵,
明顯妨害本刊名譽,為捍衛新聞自由,
本刊將對蔡壁如女士提出妨害名譽告訴,並追加誣告罪責。

二、本刊報導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涉貪案件,均有所本,內容不僅經得起檢驗,
也已陸續獲得證實,蔡壁如女士身為公眾人物,言行本應受媒體及全民的監督,
卻不思積極舉證自清,反而要對本刊提起訴訟,意圖遏阻本刊繼續報導揭弊之心甚明。

三、柯文哲涉貪弊案為全國民眾觀注之議題,具有高度公益性,
本刊本於媒體揭弊天職必不改初衷,持續追蹤報導到底。

FreeStorm 2024-10-20 12:08 PM

引用:
作者msnow
別笑啦. 他就是這樣講沒錯呀! 他說的就是家族企業跟民眾黨有過一些往來, O不OK ? OK嘛. 啊那個200萬給柯文哲, 是不是腦補? 腦補O不OK ? OK嘛! 講一下就可以囉.
我又不會笑你. 我也會腦補啊, 但我腦補會講, 就"往來"當作真是金錢好了. 我腦補民眾黨不知誰收到錢, 天兵會計師又沒登好帳, 接下來查什麼? 查錢用在黨部身上還是跑到私人口袋.
...


200萬勸退民眾黨選基隆市長?謝國樑:絕對沒有

引用:
作者聯合報 10/19
謝國樑今天參加罷免案被否決的感恩茶會前,針對外界對200萬元的諸多揣測,他說他要澄清,指這200萬就是很單純的往來,就像周刊所報導的,但絕對沒有最近大家所提到的問題情形,很單純,他要尊重司法和檢調,未來不會再多說什麼,也請大家放心。


1家族捐200萬換民眾黨禮讓? 謝國樑:單純往來
謝國樑原話:
引用:
作者華視 10/19
基隆市長謝國樑說:「我想這個就是很單純的一個往來,像週刊所說的,絕對沒有大家所提到最近的一些媒體的報導,那這個其實就是很單純,那未來如果這個要尊重司法要尊重檢調,所以我們也不會再多說什麼,就是請大家放心。」

謝國樑不認的部分是指"搓圓仔湯"喔,這很嚴重,不否認不行啊...:laugh: :laugh:

這二篇加起來看,就是在說這200萬的事了吧
民眾黨沒申報這200萬的樣子喔,這就是所謂的...民眾黨公開透明??... :D :D

polor 2024-10-20 12:27 PM

#993

還幫忙檢舉[紅十字],ID: FreeStorm 散佈偵查細節,於七嘴八舌異言堂

Adsmt 2024-10-20 01:28 PM

引用:
作者GOLDHAN
不要在那邊偷換概念好嗎
我說的明明就是檢察官偵辦掌握的證據 例如柯行事曆中的數字 等等
你回我案件進度??
如果調查的內容全都露的嗎 那還羈押個屁
大家會反感是因為 周刊放出來的東西 不管正確性 那些就是只有檢察官才會有
偵辦過程 每周週刊都能跑出那種七分假三分真的 消息
我就直接講結論了
如果那些是真的 那周刊的報導就有串供嫌疑 妨礙了整個辦案
檢調可以對那些爆料視若無睹 就是因為那些都是一些用三分真來掩護七分假的消息
可以毀滅別人人格 但影響不了調查的消息

到底誰在偷換概念,北檢早就發新聞稿澄清,你還在硬凹。

https://www.tpc.moj.gov.tw/media/37...df?mediaDL=true

偵查資訊流是所有偵查程序參與者(包括檢察官、檢察事務官、司法警察官、司法警察、辯護人、告訴代理人及被告、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或其他訴訟關係人等)均可接收知悉,因此「偵查不公開」之落實,有賴所有程序參與者共同遵守。

還有,被告、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或其他訴訟關係人,這些人不受偵查不公開的約束,他們要怎麼爆料給記者都不違反法律。

Adsmt 2024-10-20 01:39 PM

引用:
作者GOLDHAN
汙衊別人的不需要提出具體證據
反而 自清的需要拿出證據
就像 我說你強姦母豬 你要拿出沒有強姦的證據一樣

所以新竹大祕寶你們有拿出證據?你們當初怎麼抹的啊,要不要回去看一下?

回去照照鏡子,看看自己的臉是不是被自己的手打得很腫! :laugh: :laugh: :laugh:

還有,我相信週刊報導一定有所本,蔡壁如要告就去告,看看到時會不會吃到一記誣告。 :D

Adsmt 2024-10-20 01:56 PM

引用:
作者FreeStorm
200萬勸退民眾黨選基隆市長?謝國樑:絕對沒有 (https://udn.com/news/story/124199/8...relatednews_ch2)
1家族捐200萬換民眾黨禮讓? 謝國樑:單純往來 (https://news.cts.com.tw/cts/politic...0192391015.html)
謝國樑原話:
謝國樑不認的部分是指"搓圓仔湯"喔,這很嚴重,不否認不行啊...:laugh: :laugh:
這二篇加起來看,就是在說這200萬的事了吧
民眾黨沒申報這200萬的樣子喔,這就是所謂的...民眾黨公開透明??... :D :D

搓圓仔湯看起來是比較難,因為法律只規定候選人本人,所以這算是一個漏洞。

應該把「具有實質影響參選人之人」之類的加進去,也就是你付錢給一個「具有實質影響參選人之人」的人,要他叫參選人不要選,也違反搓圓仔湯法。

這個如果是發生在民進黨,我10000000% 保證,黃國昌一定、肯定、必定,出來該該叫,說要修法加入「具有實質影響參選人之人」,然後叫喊民進黨不修法就是心虛。

有沒有人要跟我打賭?我賭100億元,黃國昌肯定會這麼做。 :laugh: :D

不過因為是發生在藍白黨,他10000000%又是裝睡。

黃國昌不要睡了,快醒來修法哦!!:laugh: :laugh: :laugh:


polor 2024-10-20 02:04 PM

#997

還幫忙檢舉[紅十字],ID:Adsmt,於七嘴八舌異言堂,散佈政治言論

Adsmt 2024-10-20 03:54 PM

獨家/好康逗相報?柯高中同窗「獲1.9億標案」 再捐白營30萬
https://www.eracom.com.tw/EraNews/H...15/1756495.html

高中同學標 1.9 億標案,某人還在睡? :nonono: :unbelief: :flash: :laugh:

Adsmt 2024-10-20 04:01 PM

爆柯政治獻金疑點! 張禹宣揪逾2百人重複捐款 媒體人疑柯政治獻金"人頭洗錢" 民眾黨:不回應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n7a45cyOtT4

越抓越多,民眾黨的人頭捐款到底有多少? :rolleyes:

其實阿北的煉金術應該差不多現形了。

根據名嘴的推論:

從各處依各種名義要錢 -> 用人頭洗進民眾黨政治獻金,含財團直接用人頭捐的政治獻金 -> 用各種方法、假帳從民眾黨洗進木可 -> 從木可再洗進私人口袋

目前已知木可曾以肖像權的授權金為由,匯400萬進阿北口袋。

法官最後會怎麼認定我不知道,但因人頭捐款、假帳問題證據確鑿,木可匯400萬進阿北口袋,應該是無法用授權費為理由逃掉。 :nonon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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