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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國民法官不忍了!揭惡男殺妻姨奪2命免死關鍵 新北地院、司法院回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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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你回答了什麼? 你說的回答是像你覺得國民法官重要這種回答嗎? 那你根本什麼都沒有回答 不要玩文字遊戲了 對,跟你唱反調就是信仰還有法律理解有問題 別人有問題就是別人的想法有問題,你永遠都是對的 你講不過就裝死,開始東拉西扯 你到底要不要解釋為什麼殺老婆殺小姨不判死 法律沒規定一定要判死,那法律也沒規定一定不能判死 你就是死不解釋,質疑你的信仰,就是別人的信仰有問題 對,你扣人家信仰大帽,我也扣回給你 說到底你就是不解釋殺老婆殺小姨應該判什麼型 你一再閃躲,我就是一再逼問,別以為我會忘記 你就告訴大家,法官哪裡判對,這罪行有沒有死刑的空間 為什麼不判死刑,法官亂判國內外皆有之,你到好,法官不會判錯 你想講事實跟法律我就跟你講這兩個東西 但你什麼時候要開始? 停止這些沒有意義的詭辯開始就問題回答 針對問題回答有這麼困難嗎? 問你很多遍了,是要回答問題還是繼續扣信仰大帽? 是你自己說要弄清楚事實跟法律,我就看你什麼時候才肯老實解釋這些問題 1. 案子哪裡證據沒找齊? 2. 然後法官憑什麼不判死? 3. 為什麼國民法官淪為擺設 |
惡蟲其實已經說了, 雖然難聽: 反正引用法條, 選擇適用的, 然後判決在範圍內.
=> 需要解釋為什麼這樣判決給你們想問的人? 不需要啊! |
國民法官不忍了!揭惡男殺妻姨奪2命免死關鍵 新北地院、司法院回應了...
#46 #27 2022-08-27 「廢死」議題因殺警案再受關注 呂捷:「路人沒有權力談原諒」 呂捷於臉書上發文指出,自己多年前曾與一位支持廢死的朋友討論「原諒」的話題。 呂捷表示,當時自己無論提出何種惡貫滿盈的罪行,友人均坦然地表示「能原諒」, 而後他作勢戲弄對方女友,揚言要碰觸她的胸部,友人瞬間「沈默」了。 呂捷當即大罵友人是「講幹話」、「裝聖人」,並舉俗諺「站著說話腰不疼」, 批評對方淨說風涼話,「針扎到肉才知道會痛」。 呂捷指出,現在要在台灣被檢察官求處死刑,並在各級法官三審定讞後依舊判處死刑, 都是經過反覆的提訊、調查和充足的證據。 且判處死刑的案件都是社會矚目的案件,各大新聞台盯著、民眾看著,有一點不合理的地方立刻會被揪出來。 他表示台灣解嚴至今已35年,終止動員戡亂也已經31年,民主、法治、人權早已深植人心, 不是當年的白色恐怖時代,上位者的一句「應處以最重之刑」、「槍斃可也」就能為所欲為的。 路人沒有權力談「原諒」,只有上帝和受害人的家屬才有資格談原諒。 ![]() ---------- 說真的,身為人的我還真沒法沒有同理心的要去煎熬[被害人家屬]阿.... |
引用:
那他講的都是廢話,還需要他說嗎? 難道其他人不知道法條嗎? 有誰不知道線判八情節未達最嚴重? 法律人為什麼死不解釋? 任誰都知道惡法亦法,惡判亦判的道理 偏偏有人把法律當做黃金律法,不可質疑 有問題肯定是你信仰有問題,因為法律就是這樣訂的 從來都是檢討他人,法律肯定妥妥沒問題 真有臉說就事實法律探討 這裡唯一不敢就事實法律探討的只有惡蟲 惡蟲不敢面對事實,也不敢深究 他說沒問題就沒問題 狗嘴吐不出象牙 |
所有的問題都答過了,還需要再貼一次嗎?
第一個問題答在#93 第二個問題答在#82 第三個問題答在#13 答案都給你了,自己搞不懂好意思指責別人? 國民法官制度從頭到尾就沒有說是為了要判死刑而設立的,所以僅僅是因為沒有判死刑就說國民法官是擺設,就證明是完全搞不清楚狀況。 等你找到到底哪條法律有規定必須判死刑的時候,再來討論為什麼不判死刑的問題。 |
那你告訴我,國民法官在本案的作用是什麼?
你要我講幾遍?還要閃到什麼時候? 你一直在說你有回答你事實上根本沒有回答過的問題 你就不要躲好好回答 除了一直要不到解釋的三個問題 1. 案子哪裡證據沒找齊? 2. 然後法官憑什麼不判死? 3. 為什麼國民法官淪為擺設 你什麼時候回答殺小姨殺老婆該判什麼刑? 不要再講那些有的沒的 直球對決回答我啊 |
國民法官不忍了!揭惡男殺妻姨奪2命免死關鍵 新北地院、司法院回應了...
#65 2026-09-04 0606 請問ID: 惡蟲 , 您公開於pcdvd是指控誰[泯滅良心]? PS. 中華民國的成年人,記得要有[國民教育]的基本禮儀,[ID: 惡蟲]連自己公開說的都不知道如何解釋,是要他人如何了解您惡大的明白呢? |
國民法官的作用當然就是以非職業法官的身分參與審判,稍微去了解一下就知道。
本案是有哪裡沒有讓國民法官參與的??能說得出來? 不要又是那一套為什麼沒有死刑的話一直兜圈子到底。 問題都已經講了,你不能接受是你的事。 誰規定答案一定要符合你的意思才叫做回答?? 真不好意思,世界不是繞著你轉,法院的判決不可能完全如你的意,法官依法判決,不是依你的意思判決。 既找不到法律有一定要判死刑的規定,又沒辦法指出法官到底哪裡有違法,就請接受現在的判決。 |
引用:
不是喔, 你誤解了, 他並沒有說黃金律法不可質疑喔! 他是說"你們是被歸類成不夠資格." 就像一本聖經, 你一定是要他們體系出來的, 才有資格去解讀, 不論你懂不懂聖經的內容. 能夠解讀了, 但你不是那個體系出來的, 你也無從, 沒有資格去質疑他們如何引用, 如何判斷. 我說得很清楚, 把惡蟲的根本主旨解釋得非常直白: 你不是那個體系的, 你沒資格! 那本聖經, 只有他們自己可以去做任何事情, 不是那個體系的都不行, "外人"都不行! 甚至你們這些不是體系的人, 連想去了解, 想知道解釋, 都沒有資格喔! 只能聽從! 哈雷嚕亞~ 你要有信仰, 要盲從, 要無條件服從! |
哀哀,依照大清律例當斬
阿不對,現在是中華民國 法律白紙黑字寫在那邊可以判死刑 現在你跟我們說判死刑違法 違你媽個基八毛 :tu: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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