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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檢廉搜索柯文哲住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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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串都1千6百多樓了
咳P有沒有貪汙跟偵查不公開可是兩碼子事 可別太容易跟著歪樓阿:cool::cool::cool: |
文哲帝擺駕回宮!朕回來了!黃國昌的盤算接下來是什麼?
2024/12/28-3Q陳柏惟 https://youtu.be/AtW267hM6cg?si=M3JvMLHwNlEGdu42 :laugh::laugh::laugh: |
3Q那人講的就不用聽,喇叭嘴一個
這咖功能就跟那雞窩頭一樣,當綜藝咖 |
引用:
檢察官起訴書認為換人的原因, 和林洲民當年認為自己被換的原因是兩回事。 起訴書是檢察官寫的, 又不代表林洲民的想法。 林洲民當年臉書寫了「趙「友友友友們」」, 是意指多人。 他認為是柯被蒙蔽了, 也就是趙「友友友友們」並不包括柯。 最後是「趙」友友友友們, 而不是「彭」友友友友們, 綜合以上三點,他被換人的起因不是柯,也不是京華城案。 https://www.cna.com.tw/news/aipl/201812230094.aspx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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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看到交保找黃的老婆
那些綠營肉喇叭也可以講的好像有陰毛論,臆測黃心機有那些,沒證據的東西也可以越講越嗨 這些小丑就是專門在抹屎的咖小。 |
命真好!!!
連交保都有人幫出錢:D:D:D 柯文哲自家財產籌不出3千萬!黃國昌透露「這群人」出力幫忙 絕對沒動民眾黨的錢 https://tw.news.yahoo.com/%E6%9F%AF...-082055156.html 大切割:cry::cry::cry: 柯美蘭在LINE群組向小草募款籌措柯文哲交保金! 民眾黨:個人行為 https://tw.news.yahoo.com/%E6%9F%AF...-234001953.html ==================== 轉自FB |
引用:
認真看了一下民視報導的採訪原音,「台北地檢署今天做的每一個偵查行為,沒有任何一件是符合這本書裡寫的任何一個原則」,「無論是無罪推論原則,無論是偵查不公開原則」 嚴謹來說,任何二字肯定是誇大,但是這本書上冊沒寫到任何其他本該遵守而被違反的原則嗎? 這就是搞不懂法律圈笑點的原因 很嚴謹推敲字句抓到肯定偵查不公開是寫在下冊,對於一個學生;對於違反原則的檢察官??? 當然啦,也許是檢察官老是違反法律原則對法律圈來說早就見怪不怪,所以不是笑點了 目前看來,法律圈只有少數人敢發聲明力爭所謂偵查不公開等等原則,如:司改會 |
寫違反法令的部分,是為了說明為何京華城變更容積率是違法的。
柯之前交代林洲民及林欽榮辦理的部分,並不違法,但主要在證明柯之前就已經了解京華城案,且對容積率變更違法的事實有一定的認識,而不是他一開始所辯稱的不清楚相關規定,完全相信專家才蓋章。 柯換掉林洲民、林欽榮及一位科長,是在證明柯用人風格,必須服從配合他的指示,從而導致他下令時,底下的公務員就算明知有問題,也只能配合,再進一步證明整件事是因為柯的指令,而非底下的人作為。 至於林洲民到底是因為何案離職,完全不重要。 不影響檢方要證明的事實(趕走不聽話的人),也不影響全案的犯罪事實。 |
引用:
+1... 小草信就好。 :unbelief: |
引用:
你一定要糾結在這問題上嗎? 你如何證明檢察官違反偵查相關規定? 完全沒有證據,是不是? 如果你要用報導來說違反偵查不公開,我上面也有寫到,事實上有些證據會提示給相關證人,所以有可能是被提示的證人洩露出去的。 你有何證據證明不是? 有任何證據證明就是檢察官外洩的,而不是案件相關的其他人? 再說了,連作者本人都講了,跟偵查有關的部分就是寫在下冊,你要指控偵查的問題,卻拿著上冊,這不好笑? 這也證明了,那位根本沒有真正的研讀過林鈺雄老師的刑事訴訟法! 一個沒有真正去讀過,理解刑事訴訟的人,更沒有實務經驗,又如何有能力去判斷,檢察官到底有沒有違反偵查相關規定? 自稱法律系學生,拿著知名教授的著作,想突顯自己具有專業背景,最後被證明根本大外行,這還不夠好笑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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