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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國民法官不忍了!揭惡男殺妻姨奪2命免死關鍵 新北地院、司法院回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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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法條競合規則很複雜,有時候癥結點就在於“同一犯行” 遇到想象競合犯需要數罪併罰外加合并執行連資深法官都可能抓狂。 想像競合 |
國民法官不忍了!揭惡男殺妻姨奪2命免死關鍵 新北地院、司法院回應了...
#46 #27 2022-08-27 「廢死」議題因殺警案再受關注 呂捷:「路人沒有權力談原諒」 呂捷於臉書上發文指出,自己多年前曾與一位支持廢死的朋友討論「原諒」的話題。 呂捷表示,當時自己無論提出何種惡貫滿盈的罪行,友人均坦然地表示「能原諒」, 而後他作勢戲弄對方女友,揚言要碰觸她的胸部,友人瞬間「沈默」了。 呂捷當即大罵友人是「講幹話」、「裝聖人」,並舉俗諺「站著說話腰不疼」, 批評對方淨說風涼話,「針扎到肉才知道會痛」。 呂捷指出,現在要在台灣被檢察官求處死刑,並在各級法官三審定讞後依舊判處死刑, 都是經過反覆的提訊、調查和充足的證據。 且判處死刑的案件都是社會矚目的案件,各大新聞台盯著、民眾看著,有一點不合理的地方立刻會被揪出來。 他表示台灣解嚴至今已35年,終止動員戡亂也已經31年,民主、法治、人權早已深植人心, 不是當年的白色恐怖時代,上位者的一句「應處以最重之刑」、「槍斃可也」就能為所欲為的。 路人沒有權力談「原諒」,只有上帝和受害人的家屬才有資格談原諒。 ![]() ---------- 說真的,身為人的我還真沒法沒有同理心的要去煎熬[被害人家屬]阿.... |
惡蟲跟螃蟹這兩個講的是真的不能信
這個美國 1985 案件能拖四十年 主要就是因為辯護律師從來沒有調查過關鍵證人 Ken Jones 你只要一直主張辯護律師無效,就可以一直拖延程序 惡蟲整天講什麼程序正義,結果卻在這種如此重要的事情故意不提 還好意思拿來類比台灣死刑犯?! 國內的非常上訴針對的是判決有違背法令的情況 跟美國的人身保護令、辯護律師無效主張,在法律結構和審查標準上完全不同 這就是偷換概念 台灣比較接近的就是提審法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pcode=C0010008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010001&flno=420 然後此案還在 2005, 2013 有過兩次擱置命令 (Abeyance) 台灣沒有這種制度,時間到該審就審,沒有等其他程序跑完才會開審 我現在很想問你們兩個真的有看過這報告嗎? 從這點來看惡蟲還是比較聰明的 沒有報告,就不會被發現偷換概念 螃蟹唯一講對的就是拖到 40 年非常不可思議 惡蟲還想把這種特例當通例,在 pcdvd 洗記憶洗觀念 引用:
你說的就是劉志明的案子 這個人當初 2014 年犯強盜殺人罪被五度判死刑 最後因為憲判八未達情節最重大之罪,改判無期徒刑 在台灣無期徒刑平均 17 年就可以申請假釋 按照惡蟲的邏輯,肯定前面五個死刑都判錯了 https://www.judicial.gov.tw/tw/cp-1...89-303fd-1.html |
引用:
光是這一點,台灣司法就有很多可玩性....... :laugh: :laugh: |
引用:
:rolleyes: :rolleyes: :rolleyes: :rolleyes: https://www.pcdvd.com.tw/showpost.p...7&postcount=160 嫌犯在1989年指控陪審團組成不公獲得重審,但還是被判死刑。 之後在90年代到2020之前一直上訴基本就是窮盡程序正義問題。 包括說指控他原本的律師未進行有效辯護, 發現被害者遺體的證人爲了隱瞞婚外情在敘述時間綫撒謊, 案子原本的法醫後來因爲在其他案件造假證據被吊銷執照。 2020之後就是因爲嫌犯多次中風健康狀況不佳, 想要用避免酷刑條款請求憐憫, 州長跟美國最高法院都拒絕了。 終於在8月13日被執行注射死刑,終年66歲。 劃綫那條說的就是那個Ken Jones的問題。 :o :think: :tu: |
引用:
是的,我誠摯跟您道歉,對不起 |
一般人看案子是看對錯
律師是看怎麼能爭取相對有利的判決 睜眼說瞎話是律師必備技能之一 鬼島也不是美國的一州 要參考別國世界上有上百個國家 別不能單拿一個國家的案例來看吧 精神有問題殺人可以沒事 那借錢是不是也可以不用還? |
繞到美國的複雜案子忘記本串主題就是惡蟲的目的...
結論,國民法官就是來陪公子讀書,乎囉老百姓用的... :unbelief: :unbelief: |
引用:
司法改革 只改執政者覺得想要的 他們不想要的,大法官決議條件都能說改就改 :shock: :shock: :shock: |
明明是住在台灣,一個只關心中國小粉紅,一個閃閃躲躲只敢提美國死刑犯,可笑,還不如來看王世堅質詢痛罵這些假仁假義的偽君子。政府稅金給法扶,法扶配了3個律師給加害者。
https://www.facebook.com/share/r/1DNNZF68pu/ 讓民進黨這樣亂搞,投民進黨的都推了一把,那天你就遇到撞到你再回車壓死你的加害者。要改變除非有人故意撞死民進黨高層。像上次蔡英文被小玉換臉做出不雅相片,很快抓到人判重刑,你說這是不是雙標? 再回來看故意撞死人的事件,他怕只撞傷要賠大錢還不如撞死,畢竟現在民進黨把判死刑搞得很難,然後這人看起來又要利用精神耗弱這個擋箭牌逃死,殺人者跟民進黨可說是狼狽為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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