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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chaelweng 2026-05-29 12:53 PM

引用:
作者Erik Lehnsherr
還好市府會重罰.... :think:

重罰3600元
引用:
作者又見阿鳥
這想法真....鄉愿,這一隻不抓...會不會有人再放一隻....

因為大魚出名了, 貿然移除也會被靠北, 就這樣拖下去

EAC212 2026-05-29 01:07 PM

引用:
作者又見阿鳥
原本以為是鯉魚之類的....是鱷雀鱔?這不是有害魚種
一發現就要馬上移除

https://tw.news.yahoo.com/228%E5%85...-041600762.html

北市府公園處坦言,這隻鱷雀鱔年事已高,多年來與池中其他生物和平共存,也無法從人工水池離開,不會對台灣生態造成影響,

這想法真....鄉愿,這一隻不抓...會不會有人再放一隻....
然後...整池的鱷雀鱔...再來一次處理
問題太小不處理,等問題大了再說

同意這種論述,我也是這樣想。
鱷雀鱔本來就是高風險魚種被民眾棄養的。

今天換一個例子,綠鬣蜥平均壽命10年以上,極限可達25年以上,
如果哪隻綠鬣蜥活到 20年以上是不是也要視為吉祥物不可抓捕了?
或是另外有人在228公園再放養另一隻外來生物,反正也游不出去就可以?!

一些官員真是腦子都放保險箱藏好好的。

銀鐵人 2026-05-29 01:10 PM

那是人工池,就算棄養也跑不出去造成危害

EAC212 2026-05-29 01:13 PM

引用:
作者銀鐵人
那是人工池,就算棄養也跑不出去造成危害

跑不出去的環境就可以供民眾棄養?

如果有這種規劃、規定,我也是可以接受,
請提前公佈全國有哪些地方提供這種環境。


空間封閉,但「生態毒性」會溢出(大自然沒有防護罩)
​認為魚游不出去就沒事,但忽略了水鳥與風的存在。
​疾病與寄生蟲的跳板:外人棄養的水族箱魚類,常帶有高傳染性的走私病菌(如錦鯉疱疹病毒)或寄生蟲。二二八公園是台北市核心的綠洲,每天有大量的夜鷺、小白鷺、翠鳥來此覓食。這些鳥類吃了生病的棄養魚,或腳趾沾染了病原體,隨後飛往陽明山、基隆河或大湖公園,人工湖瞬間就變成了都市生態的「病毒培養皿」與散播源。
​基因庫的潛在污染:被棄養的巴西龜,其龜卵或幼龜有機會透過鳥類抓取意外掉落,或在暴雨淹水時沖入都市側溝,進而進入天然水系,與台灣原生斑龜競爭本土棲地。

銀鐵人 2026-05-29 01:15 PM

棄養被抓到要罰錢

EAC212 2026-05-29 01:24 PM

引用:
作者銀鐵人
棄養被抓到要罰錢

對於有錢人來說就是 “付費棄養”而已。

和有錢人付錢就可以插隊的意思一樣。

mobilestubsars 2026-05-29 03:03 PM

「移除非法放養的動物也違法,這就跟移除台灣南部的綠鬣蜥會被罰一樣」,該修法了。

u8526425 2026-05-29 03:24 PM

根據新聞
違反的是這條
"依據台北市公園管理自治條例第十一條,除市政府公告指定地點,不得在公園水池或湖泊內游泳、沐浴、洗滌、網魚、釣魚、銼魚、划船、操作遙控設施、其他遊具或其他污染毒害水質或傷害動植物之行為"

這條看起來沒什麼問題
並不因為你抓的魚是屬於哪一種而免罰
而維持生態平衡
感覺這個應該是屬於公園管理單位的責任
管理單位無力執行才要報請上級單位或是民間協力

棄養與胡亂放生問題這個應該也超越公園管理單位所能處理
現行犯也難抓
不知道還能怎麼辦

michelle-lai529 2026-05-29 03:36 PM

應該要組隊申請討伐的
敵将 鱷.雀鱔、討グ取ゲギベ!

mobilestubsars 2026-05-29 03:39 PM

所以我才說該修法了,譬如說申請確認後即可由民眾協助移除,不限方法。
另外違法的東西落地也不應該就地合法,譬如綠鬣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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