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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one Crab 2016-12-31 11:14 AM

引用:
作者..aGain..
A指稱B有分身CD,B堅稱無分身
這樣都能玩出火要上法院認證
我還真沒看過這種告法

跟兩邊都不熟,所以...我也只能祝福二位...或應該說祝福四位?
總之希望你們圓滿解決,大家在網路上互不相識,誤會解開就好了


我只能說不管怎麼戰,站長估計都得收公文... :laugh:
另外看到上面那句“公司律師”,
第一反應就是企業法務的無奈...
理論上職責不包括員工甚至老闆的私人訴訟,
但常常都是被第一個抓去問的義務法律顧問。
:flash: :jolin: :stupefy: :stupefy:

referee_c 2016-12-31 11:16 AM

引用:
作者rheinhard
幾天沒來 但是只要一來就忍不住打你臉

第一 畢業證書或成績單有姓名 假不了 修圖會被抓還有偽造文書的刑責 只要證明我不是英文系的 那我就不是你所指稱的那個人的分身 講出可以在網路抓圖的人 智商和人格可想而知

第二 即使我貼出來 但是如果你對第一仍有疑慮 我帶你到學校當場申請成績單 讓你看看我到底是不是你所指稱的英文系那人的分身 但是我不會貼出來 原因看第四

第三 我當年讀大學時不能有英文系的室友或親友 不能幫他問問題 ? 你要腦補到什麼時候 捕風捉影就可以當"證據"誣指他人 你一慣的手法

第四 這就是我今天回文的重點了
你覺得你可以到一個公開的社交場所 脫下褲子大個便 弄得臭氣熏天 不用清理就離開嗎 ?
你指控說"我 aristocrat aerocat" 這三個帳號都是我一人所有 我在玩分身帳號
只要我能證明你所言的我 aristocrat aerocat 並不是分身帳號 而是他人各自擁有的 那你就會對我們三人犯了妨礙名譽罪

刑法第310條 誹謗罪
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為誹謗罪,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我已經請教過公司律師 也請律師對你所說過的證據和事實進行收集和備份
也會在發完這篇文後pm給上述被你誣指的另兩位網友 聯合他們分別對你提起三起妨礙名譽的訴訟 讓你玩個夠
我看了一下 aerocat仍然有來 aristocrat已經一段時間沒來
如果他們不想訴訟或沒來收pm 我仍然可以單獨對你提起對我妨礙名譽的訴訟 而我也會持續說服和等待他們
要向法院證明我不是aerocat或aristocrat很容易 無論是提供個資給法院驗證或請法院調網站和網路業者的上網紀錄都可以證明 我就不再對這事發表任何言論

前面說貼出畢業證書或成績單證明,現在變成要到學校當場申請成績單?
也變得太快了,現在你知道不是你想像中的那麼簡單了吧? :D

你只說要貼出畢業證書或成績單證明,誰知道你怎麼貼?
如果你貼出後,把個人資料及照片全部馬賽克,有什麼刑責?
誰知道他被貼出畢業證書或成績單?
誰能提告?
沒有人可以提告,會有什麼刑責?
老實說,你的想法真的天真地太可笑了! :D

另外,就算到學校當場申請成績單,也不能證明去申請的人就是網路上的你rheinhard.
就像你講的,難道你不能有英文系的室友或親友?
你也可以請你的英文系的室友或親友宣稱是rheinhard呀! 誰能證明申請的那個人就是你rheinhard?
所以,最後還是要有發言的ip紀錄,懂了嗎?
也就是說,事情完全不是你想像中的那麼簡單.
現在,你也承認說出[貼出畢業證書或成績單證明],是個大笑話了吧? :D

我說過好幾次了,我不會因為網路上的發言告人,但如果有人告我,那就另當別論了.
首先,站長提供ip後,如果證明你就是那兩位的其中一位,那你就是誣告,我當然就不會客氣了.
第二,說我[智商和人格可想而知],算不算公然侮辱呢? 你自己回去請教公司律師! :D

指稱分身帳號也算是毀謗?
對於這一點,我還真是滿好奇的.
你告吧,到時候我再來回報一下.
如果真的指稱分身帳號也算是毀謗,那麼第一個要擔心的,恐怕是你的好朋友Sioux了喔~ :D

最後,你說不再對這事發表任何言論,那就別廢話了,我等著收法院傳票,別黃牛喔~ :agree:

referee_c 2016-12-31 11:18 AM

引用:
作者asurada1982
good job :)

又來個取暖的?

沒關係,天冷,多幾個人抱一起比較溫暖喔~ :D

asurada1982 2016-12-31 04:08 PM

引用:
作者referee_c
又來個取暖的?

沒關係,天冷,多幾個人抱一起比較溫暖喔~ :D


像這種夜路走多的小人物不值得我追打,請,不送。

referee_c 2016-12-31 04:30 PM

引用:
作者asurada1982
像這種夜路走多的小人物不值得我追打,請,不送。

只會敲邊鼓,跟著搖旗吶喊的,我見多了,完全不意外.

不過,你到底什麼時候被電吃過虧,老實說,你如果不講,我還真是記不得耶~
因為,在pcdvd,你這種人實在太多了! :D

asurada1982 2016-12-31 05:23 PM

引用:
作者referee_c
只會敲邊鼓,跟著搖旗吶喊的,我見多了,完全不意外.

不過,你到底什麼時候被電吃過虧,老實說,你如果不講,我還真是記不得耶~
因為,在pcdvd,你這種人實在太多了! :D

耍嘴皮沒用的,老記恨著被我打臉於事無補,好好讀點書補充知識
身為亂源的你被多方面針對還不自覺,好啦,乖點,我還要跑行程沒空理你,你的價值就是一張選票。

polar168 2016-12-31 05:47 PM

來去吃晚飯....有沒有人要搶22k? :laugh:

referee_c 2016-12-31 06:35 PM

引用:
作者asurada1982
耍嘴皮沒用的,老記恨著被我打臉於事無補,好好讀點書補充知識
身為亂源的你被多方面針對還不自覺,好啦,乖點,我還要跑行程沒空理你,你的價值就是一張選票。

沒空理我?結果還不是一直出來嘴?
難道,這就是所謂的[嘴裡說不要,身體倒挺老實的]? :D

我說過很多次了,被我打臉,通常是自找的,一點都不值得同情.
就像這一次,這位仁兄也是自不量力一再自己跳出來想要教訓我,結果踢到鐵板下不了台,最後只好弄個告人戲碼來作結尾,好笑吧.

至於亂源是誰,前面講過了,如果不是有人想教訓我,通常我不會去討戰.
所以,誰是亂源,聰明人就看得出來,你加油點.

而被針對,也是這些人在作的蠢事,我一點都不會在意,你可以不用當太監自己急死! :D

最後,再套句Adsmt網友講的話,我膝蓋讀的書都比你多! :laugh:
所以,知識不足這點,你還是自己擔心自己的程度吧! :D

palmdeve 2016-12-31 06:52 PM

引用:
作者polar168
來去吃晚飯....有沒有人要搶22k? :laugh:


助攻 :like: :like: :like: :like: :like:

referee_c 2016-12-31 07:05 PM

引用:
作者palmdeve
引用:
作者polar168
來去吃晚飯....有沒有人要搶22k? :laugh:

助攻 :like: :like: :like: :like: :like:

才21099,現在就助攻,稍嫌太早了點吧!?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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