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蚵粉眼睛又業障重了
老調想重提前,為何不檢討事態發展怎麼和你們講的完全不一樣 沒有解約 否定市府審查權(只接受建築中心意見) 辛辛苦苦幫遠雄畫的設計圖人家鳥都不鳥 連皮洛士勝利都談不上的慘敗 |
引用:
A大 你這是直接點名 沒問題大是你認為的 柯粉嗎 :D |
引用: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為須有適當措施防範坍塌、避免發生公安危險,上月裁准遠雄基於公共安全維護事項,可部分復工,台北市府不服,認為未說明哪些項目可復工,提起抗告 既然連跳針王都知道法院認證些什麼,由157智商所帶領的草包團隊還提抗告除了裝傻就是157被底下囉囉給蒙蔽去犯傻提抗告 就跟當初要告馬李圖利罪連跳針王都知道受理窗口在哪,草包團隊卻向法務部告發一樣讓人丈二金剛摸不著頭緒,讓人聯想那這一年多來157到底搞懂什麼,而這你又怎麼看? |
引用:
如果你有時間順序概念的話,就會知道下面這件事才是市府提出抗告的原因 "對此遠雄發言人楊舜欽回應,根據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裁定結果,遠雄會就有公安疑慮的工區、工項進行施工,但「依裁決,(施工計畫書)也不需要送交台北市政府」,更直言遠雄的施工計畫「也不用對市府報備或提交,因此根本不會有核不核准的問題」,因為就遠雄立場,遠雄是按照法院裁決結果施工,對市府僅會告知而已。" 倒是遠雄在市府抗告失敗後,又放棄一開始所謂不須審核的嘴砲,乖乖提出施工計畫給市府審核,這你又怎麼看? |
引用:
是嗎? 根據北市府發言人的說法 北市府發言人林鶴明說明,由於遠雄明顯「曲解」裁定,律師團建議北市府循法律程序提出抗告。他強調,抗告並非要求法院撤銷原處分,更不是「贏或輸的概念」,而是藉此讓法院釐清原裁定所謂「為維護安全、防範危險發生應施作之設備或措施範圍內」究竟其內涵為何,又如何能夠確定是屬於「避免發生難於回復損害之急迫必要性之原則」,同時也讓遠雄更清楚了解裁定書的真正意涵。 2016-08-03的新聞.... 不知道是你說了算還是市府說了算啊?? 要求釐清的事項才是抗告原因 法院回復也是依據抗告的事項回復:「最高行政法院認為該裁定並無違誤,具體復工項目不是法院該決定的,今駁回抗告案確定。」 不然你是說法院答非所問嗎?還是市府抗告原因寫的不明不白? |
引用:
遠雄提計畫書是給犯傻團隊台階下,如果不提,萬一草包團隊犯傻解約,到時訴訟會輸到脫褲,那時跳針王又要怪遠雄害牠找褲子 :laugh: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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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篇新聞的前面你怎麼忘記看了?:rolleyes: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paperart_right http://news.ltn.com.tw/news/politic...ingnews/1782413 北市府與遠雄每週二、三、五都有舉行例行會議;上週二(7月26日)都發局與遠雄開會,會議中,遠雄自認毋需提出任何施工計劃,即可報備進場施工。對此,北市府發言人林鶴明認為遠雄是「曲解」台北高等行政法院的裁定,今日將向高等行政法院提出抗告,藉此讓法院針對裁定書內容做釐清。 引用:
只剩下可悲的精神勝利法啦 :laugh: 要真提計畫審核是做面子,就不會計畫有1/3被技師公會跟台北市政府擋下來 |
引用:
事實上這一年多來都是這樣拖拉,還要外行教內行怎麼蓋房子,連給面子草包團隊都不賞臉還要擋東擋西又不解約,那就不言可喻,司馬昭之心啊 :laugh: |
引用:
大雄就是太弱了 應該跟市府硬幹拼減價驗收 採購公務員有講 大雄都沒有在聽 :D :D :D |
現在再講那些五四三有啥用,遠雄從頭到尾只講依法辦理
權利金沒增加 不隨市府要求改設計 市府沒種解約 等於你們這票蚵粉事前悻誓旦旦解約合理性,正當性,必要性分析全是狗屁 就憑你們這票帶淚諸葛亮想學人幹幕僚工作 早點洗洗睡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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