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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怎樣的店家免開發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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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感覺他們做事模式,知道政策實施會有負面效果,擔心影響到選情 通常都會避開選舉年 最經典的是,2025非核家園 前任的曾說2024之後就沒她的事了 |
引用:
敢動宮廟我就承認政府有guts... :laugh: |
我冬天常吃的那家湯師父火鍋也沒發票的...他的生意不只20萬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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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解說我都看不懂,只知道暫緩實施,可能等今年選舉完再來。
我看網路有人說只要三個工作人員,月營收就破20萬了。 小吃店發票政策急轉彎!財政部喊卡:月收逾20萬暫緩實施,保留彈性滾動檢討 財政部近日接連在官網發出聲明稿澄清,今(20)日則在臉書說明最新規定,並澄清大眾化消費飲食店、月收入超過20萬的店家,約只有5300家。 台灣自1986年4起實施加值型營業稅,上路之初為考量大眾化消費飲食店,如便當店、豆漿店、麵食館、自助餐等,工作場域需長時間沾溼手部或觸碰油水,開立紙本發票不便,依財政部在2000年(民國59年)5月台財稅第0890452799號函(89年函)規定,因大眾化消費飲食店屬營業性質特殊營業人,無論查定銷售額高低,原則上按查定銷售額適用稅率1%課徵,免開立統一發票。 如今為考量導入電子發票及雲端發票,飲食店開立統一發票日趨簡便,加之消費者意識抬頭,財政部修正89年函,拍板(台財稅字第11404664661號令等相關函釋),針對現行月營業額20萬元以上仍可免開統一發票的制度,提供大眾化消費飲食店使用行動支付或多媒體資訊服務機(KIOSK)結帳收款,可依查定課徵營業人使用行動支付及多媒體資訊服務機適用租稅優惠作業規範,在2026年至2027年底,每月查定銷售額在20萬元以上者,仍可繼續適用查定課徵的3年緩衝期間。 而3年緩衝期屆滿後,也就是2019年1月1日起大眾化消費飲食店不再屬營業性質特殊營業人。未料,消息一出,卻出現「2029年起全面強迫開發票?免用統一發票制度將走入歷史?」等相關報導,財政部強調這並非事實。首先,大眾化消費飲食店及小規模營業人「每月查定銷售額未達 20 萬元」,仍免用統一發票,按稅率 1%查定課徵營業稅。 營業額20萬元以下店家2029年也要開發票? 再者,現行大眾化消費飲食店每月銷售額達20萬元且以連鎖或加盟、電子點餐等方式經營者,原應核定使用統一發票,但為加速推動行動支付,並配合衛福部「備餐不收錢」政策,訂定 租稅優惠緩衝期(2026-2028年),若導入行動支付或使用KIOSK結帳收款,仍可申請免用統一發票,按稅率1% 查定課徵營業稅。財政部強調希望透過3年的緩衝期,輔導業者逐步轉軌使用統一發票。另外,考量民眾習慣消費時索取發票提高中獎機會,財政部會在緩衝期屆滿前,綜整各界意見通盤審慎評估。 |
有些小吃店是超過,真做不下去沒開發票也會倒閉
而且都馬轉嫁給消費者,就是怕報稅而已 |
引用:
![]() 這是個很根本的問題,其實也不能完全怪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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