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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鐵定換黨執政這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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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是準備讓支那人來標吧 上個月過去談好的條件 至於跟西部系統的整併 那不重要 敢質疑就是側翼反改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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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facebook.com/Politician...36?locale=zh_TW 昨天口號除了中天滾,大概就屬這個最搞笑 :laugh: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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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是有規定的, 需要行政院長及立法院長配合,而且後果可能很嚴重。 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 第 3 條 二、行政院對於立法院決議之法律案、預算案、條約案,如認為有窒礙難行時, 得經總統之核可,於該決議案送達行政院十日內, 移請立法院覆議。立法院對於行政院移請覆議案,應於送達十五日內作成決議。 如為休會期間,立法院應於七日內自行集會,並於開議十五日內作成決議。 覆議案逾期未議決者,原決議失效。覆議時, 如經全體立法委員二分之一以上決議維持原案,行政院院長應即接受該決議。 三、立法院得經全體立法委員三分之一以上連署,對行政院院長提出不信任案。 不信任案提出七十二小時後,應於四十八小時內以記名投票表決之。 如經全體立法委員二分之一以上贊成,行政院院長應於十日內提出辭職, 並得同時呈請總統解散立法院;不信任案如未獲通過, 一年內不得對同一行政院院長再提不信任案。 第 2 條 總統於立法院通過對行政院院長之不信任案後十日內,經諮詢立法院院長後, 得宣告解散立法院。但總統於戒嚴或緊急命令生效期間,不得解散立法院。 立法院解散後,應於六十日內舉行立法委員選舉, 並於選舉結果確認後十日內自行集會,其任期重新起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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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職典禮表演木馬屠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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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修憲
拿下八成席次吧 這可不是光想立法.就會有的東西 要不底色人士 順便把國號給修掉 這樣就沒有國家之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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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0000001&flno=46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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憲法說總統選舉以法律定之,所以不一定要搞到修憲。 而增修條文並無條文規定候選人資格。 所以可以在總統選舉罷免法中增加第一輪前兩名方有資格登記決賽候選人就行。 不過這一定會有總統公佈問題及釋憲挑戰。 |
引用:
https://www.twreporter.org/a/opinio...ential-election 憲法規定由得票「最多」而非「較多」的候選人當選,即預設選舉中可能會有3組以上的候選人存在,並由得票數排名第一的候選人當選 而且,在一次性的選舉中,必然會有某候選人的得票數在眾候選人中排名第一,該候選人即是《憲法》規定中的「得票最多」者,而可宣告當選 此時要求該候選人尚不能當選,而必須舉辦第二輪選舉以決定當選者,已明顯牴觸《憲法》的明文規定。 |
「民主神蹟」 :laugh:
https://news.tvbs.com.tw/politics/2490374 該照片一曝光,隨即被網友轉載瘋傳PTT、臉書等社群上,不少網友紛紛調侃,「民主的力量就能讓輪椅少女直接站起來」「幹笑死台灣神蹟」「幹就一堆職業學生在演戲」「笑死,越來越像邪教組織」「難怪大家不當小草」「醫學奇蹟」「好手好腳坐輪椅哦 笑死人」,更有網友大酸「畢竟是月薪20萬的職缺競爭很激烈」「為了民主站起來錯了嗎」「民主治百病啦」 |
呆毒金孫登基日,普天同慶...沒放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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