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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黨奄奄一息啦 :laug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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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側翼被電爆了
難怪不敢直播 :laugh: |
老婆說老公失智,老公說老母失智,這一家子演技實在要再加強...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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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了9個月,今天聽到審判長說審判才剛開始,心都涼了,金句連連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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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頭不對"...嗎?
京華城案: 京華城是用都市計畫法24條申請 (PS補充,而黃珊珊卻是用臺北市都市計畫施行自治條例第 25 條,來護航) 亞灣2.0案: 容積獎勵內容,則是依據都市計畫法高雄市施行細則第24條(這裡直接引用林欽榮的說法) "苗頭不對"聲稱:"律師說:亞灣2.0案和京華城,都是引用同一條,來問苗" 喔,所謂同一條就是同為"第二十四條"嗎??...只要是二十四條就都是同一條??...黑人問號?? 所以呢... 1. 苗被唬住了? (不一定喔,似乎還有戲... 2. 然後會信"苗頭不對"這種說詞的"人",也實在...哈哈哈...我快笑死了。 結果...PTT刪文了,我都還來不及截圖啊... 上述...我都沒用上"側翼"二個字,你各位,自行判斷"側翼"該放在何處。總之啦,這種一下子就能發現"不太對"的文章嘛,PTT裡真的是一大堆啊... :D PS. 這條無相關,單純補充而己。臺北市都市計畫施行自治條例第 24 條:實施容積管制地區,依照容積管制之規定辦理。 |
引用:
他還說他不知骨灰放那裡咧... 自認157的人就是這樣子,張口就來啊,根本懶得想一下之前說過什麼嘛,果然高智商的人都不太願意花精力應對我們這種普通人啊...:laugh: 那...之前允許通信的那一段時間,不是說沒柯就不能決定治喪事情? 那段時間每天和陳佩琪滴滴咕咕,都在討論什麼了? 很討厭這種滿嘴跑火車的人耶,說實在,有時我也很羨慕柯粉,全都相信師父、交給師父就好,這種單純人生,說實在也是一種幸福... :laugh: |
引用:
當然要刪文阿,難不成要留著被電爆嗎? 有人第一時間在threads發文後看情況不對就刪文了 過一陣子連帳號都鎖起來了。:laugh: ![]() ![]() |
事實就是依照地方自治精神
地方政府本來就有權力 可以給予一定程度的容積獎勵,一直在法條枝微末節上打轉 亞灣的條件也不完全符合 施行細則第24條規定 好嗎 早就強調過很多次了,在這上面打轉根本捨本逐末 應該要回歸到事件的本質上 京華城商場蓋在老舊住宅區中間導致沒落是事實 爛在那邊7-8年後 他還是可以無償取得那些獎勵 這樣是好事嗎 這種情況下提早更新重建 讓他更符合該地區需求 是壞事嗎 且這些獎勵都不是憑空得來的 京華城必須多付出數十億元的相關友鄰建設及措施,還要多項配合政策的建築標章才能得到 為了避免那些友鄰配套不履行,還要押70-80億給市政府 是哪邊損害到了台北市公眾利益 相反南部一堆獎勵 都是無償獲得 也是用類似地方自治精神給的獎勵 這些更損及市民權益吧 要說台北市民在京華城案實質上的損失 那就是容積代金 當初柯文哲就認為建商去買不值錢的地回捐給市府 換值錢地段的容積非常不合理 推全代金制度 建商要付出符合當地段價值的金錢,由市府自己去買地 結果被藍綠聯手封殺 這才是損害台北市民權益 噁心的一堆政客 側翼 滿嘴仁義道德 講得很在乎市民權益 其實只在乎政治立場 根本沒人鳥台北市民真正損失的權益 |
亞灣的網頁介紹不知道有幾個人看得懂 :laug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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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華城
當年是鋼鐵廠 根本也不能蓋那樣的大樓 是不是利益輸送後 啥都能蓋起來 當年花博.建商養地 台北市府還開綠燈 蓋綠地小公園滿一年半.就給10%獎勵容積率 是不是更爽 只要輔核底色黨 這種一定不屬於.利益輸送貪污 :laugh: :laugh: :laugh: :laugh: 北市府獎勵建商,只要把建地暫時綠化成公園 18個月後就可以換成最高10%的容積獎勵 市議員統計指出 全台北市一共有70幾座這樣的假公園 大約共2萬坪 平均地價每坪100萬來算 預估北市府送出的容積總價值2百億元 簡直爽翻天 :yeah: :yeah: :yeah: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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