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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檢廉搜索柯文哲住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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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嗯嗯,了解了... 在這一串,我比較採取討論已知又相對明確的事情,所以前面你比較跳的猜測,我就接不了了... 像在這一串,印象中我應該也沒有提到一次虛擬幣的事情,就是這個原故... 1500一槍斃命的證據的部分,就我前篇說的,要不沒有,要不沒找到。 真實什麼情況,我們不知道,反正現況就是這樣子... 就像EXCEL是不是柯做的,也是啊。難不成會有影片,一槍斃命證明這個單獨的論點? 不可能的事啊... 看新聞,檢方結辯的時候,說:橘子拉走這1500喔...可是我還沒看到相關論證 檢方的部分,我也有思考啊,只不過,不需要在這一串打出來而己。 我又不是站幫柯文哲辯護那一方的,再說,我也根本不需要站"公正方"... :laugh: :laugh: :laugh: |
藍白不合? 北市議會表決 民眾黨挺綠提議
https://youtu.be/xUKdiW0cx-c 柯文哲架拐影片瘋傳 當事人澄清:過度解讀 https://youtu.be/ID7fwLHu-kE 笑屎 |
黃代主席:我只是出去30秒
鮭魚佩琪:我只是泄露8小時 ;) :laugh: |
![]() "不小心",連發耶... :D :laugh: |
引用:
陳的問題比較大。 因為她貼的那張不是搜索票,而是搜索票聲請書。 警方聲請搜索票時,會先向檢方聲請,經檢察官核章許可後,再向法院聲請,由法官核可後,法院會開立搜索票。 警方搜索時會出示搜索票,所以陳是有可能看到搜索票。 但是她應該是看不到搜索票聲請書的。 而她在臉書上貼出的,有檢察官核章,代表那是搜索票聲請書,而非搜索票。 所以這份搜索票聲請書,應該是翻拍或電子檔,是誰給她的?這才是這次事件最嚴重的地方。 |
引用:
對。 可是我沒看過"搜索票",也沒有goole。這一塊,我就不敢講出來。需要你來補充。 現在那個是"搜索票聲請書", 那...陳這廝把其中承辦人員的個資直接貼出來,這一塊有關個資法的部分,到底有沒有問題? PS.陳這廝連承辦人員的個資也不遮一下,就發出來,就說明了這廝做事,只想到自己。.. |
引用:
律師閲卷應該看得到吧?翻拍? 不然又是那套北所都有人給我通風報信那套... :p 再問下去就是鏡檢的消息都哪來的? 偵查不公開早就變成偵察大公開,我只是不小心泄露了8小時, 有什麽錯? :laugh: :o |
引用:
就不要一查下去,害死律師... :laugh: 柯已經得罪會計師,不要又再加上一個師字輩的... 還有什麼師? 醫師? 師字輩三師:醫師、律師、會計師。 全制霸?... :D |
除了個資法外,其實最大的問題就在於,她的那張照片應該是律師給的。
搜索票聲請書一式二份,一份在檢方,一份在院方。 陳貼的有法官核章,表示那份是院方的,院方在核可搜索票後,會將全卷併入本案卷,就是京華城一案的卷內,這資料律師聲請閱卷時是可以看得到的。 陳的圖是彩色的,表示是翻拍或直接從電子檔截取出來的,而非影印的,因此就是律師取得資料後直接給的。 那這就涉及了律師把閱卷取得的資料提供給了不相關的人,律師是必須要追究相關責任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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