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https://www.pcdvd.com.tw/index.php)
-   七嘴八舌異言堂 (https://www.pcdvd.com.tw/forumdisplay.php?f=12)
-   -   檢廉搜索柯文哲住家 (https://www.pcdvd.com.tw/showthread.php?t=1209781)

惡蟲 2026-03-28 06:59 PM

引用:
作者LDSKINGII
你別再瞎掰好嗎,一審就是未確定審,檢辯不上訴才確定,確定就不是第10款

我都覺得劉女士可能和第2款搞混或不知有第10款,你提高院我就知道你比她對法條擴大解釋還厲害

不過還是輸那個智障閃兵廢物小跟班 :laugh:


所以你到底知不知道什麼叫做確定?

法院下了判決,非死刑或無期徒刑,只要檢察官與被告雙方均不上訴,就會確定。
如果上訴,最多打到三審,最高法院判決確定。

所以一個確定判決,可以是地院判決,也可以是高院判決,或者是最高法院判決。
要看它是什麼案件,跟雙方有沒有上訴而定。

除了最高法院只要不是撤銷發回,基本上就是最終判決,一定是確定判決外,沒有哪個法院是可以被你這樣劃分成確定還是不確定的。

Hermit Crab 2026-03-28 07:03 PM

引用:
作者惡蟲
所以你到底知不知道什麼叫做確定?

法院下了判決,非死刑或無期徒刑,只要檢察官與被告雙方均不上訴,就會確定。
如果上訴,最多打到三審,最高法院判決確定。

所以一個確定判決,可以是地院判決,也可以是高院判決,或者是最高法院判決。
要看它是什麼案件,跟雙方有沒有上訴而定。

除了最高法院只要不是撤銷發回,基本上就是最終判決,一定是確定判決外,沒有哪個法院是可以被你這樣劃分成確定還是不確定的。


更簡單的解釋方式:
定讞(dìng yàn)指司法程序終結,判決確定,不得再上訴。
這代表案件已達訴訟終點(判決確定),當事人無法進行通常救濟,
且具備「既判力」,不可再行起訴。通常由上訴期間屆滿或最高審級判決來認定。

定讞

Earstorm-5 2026-03-28 07:08 PM

原來如此... 難怪那個帳號又復出了, 只是用詞語氣感覺不同人了.

supermaxfight 2026-03-28 07:11 PM

中華民國法律史上,又不是沒有出現過定讞,翻盤
這個人這幾天還被抓去關 :laugh:

FreeStorm 2026-03-28 08:21 PM

引用:
作者Earstorm-5
原來如此... 難怪那個帳號又復出了, 只是用詞語氣感覺不同人了.

Earstorm-5
你說那一個帳號? 你在指控那一個人?

FreeStorm 2026-03-28 08:28 PM

引用:
作者Hermit Crab
更簡單的解釋方式:
定讞(dìng yàn)指司法程序終結,判決確定,不得再上訴。
這代表案件已達訴訟終點(判決確定),當事人無法進行通常救濟,
且具備「既判力」,不可再行起訴。通常由上訴期間屆滿或最高審級判決來認定。
...

以我來說,我是有更簡單的觀察方式...

我只要知道內政部的劉女士,其說法:"視登記時最新判決而定"

正確或不正確,可以/不可以,這樣子講。就好...

等"爭論"(或"討論")出一個結果,我看著看結論就好.... :D

LDSKINGII 2026-03-28 08:33 PM

引用:
作者惡蟲
所以你到底知不知道什麼叫做確定?

法院下了判決,非死刑或無期徒刑,只要檢察官與被告雙方均不上訴,就會確定。
如果上訴,最多打到三審,最高法院判決確定。

所以一個確定判決,可以是地院判決,也可以是高院判決,或者是最高法院判決。
要看它是什麼案件,跟雙方有沒有上訴而定。

除了最高法院只要不是撤銷發回,基本上就是最終判決,一定是確定判決外,沒有哪個法院是可以被你這樣劃分成確定還是不確定的。
你有沒有看清楚我問什麼就猛跳針鬼扯高院或最高法院終審判決確定?我是有要談判決確定喔?

《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26條第10款規定,受死刑、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之判決「尚未確定」者,不得登記為總統、副總統候選人。

適用情境: 如果某人涉及刑事案件,在案件一審或二審被判處重刑(10年以上、無期或死刑),但尚未進行終審判決(判決尚未確定),依法不得參選。

26條第10款你看了沒?文盲嗎 :laugh:

惡蟲 2026-03-28 08:38 PM

引用:
作者LDSKINGII
你有沒有看清楚我問什麼就猛跳針鬼扯高院或最高法院終審判決確定?

《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26條第10款規定,受死刑、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之判決「尚未確定」者,不得登記為總統、副總統候選人。

適用情境: 如果某人涉及刑事案件,在案件一審或二審被判處重刑(10年以上、無期或死刑),但尚未進行終審判決(判決尚未確定),依法不得參選。

26條第10款你看了沒?文盲嗎 :laugh:


上面就已經回你了,所謂的確定判決是可能出現在任一審級,而非特定的審級。
所以你說的26條10款,無論將來是否已經有高院的判決,都有可能適用。

也就是說,即使到時候高院尚未判決,因為一審判決刑度有超過10年,所以無法參選。
高院即使判決,只要判決刑度一樣有10年以上,仍然適同款規定無法參選。

你到底了解了沒有?

LDSKINGII 2026-03-28 08:48 PM

引用:
作者惡蟲
上面就已經回你了,所謂的確定判決是可能出現在任一審級,而非特定的審級。
所以你說的26條10款,無論將來是否已經有高院的判決,都有可能適用。

也就是說,即使到時候高院尚未判決,因為一審判決刑度有超過10年,所以無法參選。
高院即使判決,只要判決刑度一樣有10年以上,仍然適同款規定無法參選。

你到底了解了沒有?
我只針對26條10款條文,一審判決出來就是未確定

誰跟你拉到更高審級都是適用。只有你和劉女士,以此案來說判決確定第2款就行

不然你來說說第10款適用什麼案例好了


所有的時間均為GMT +8。 現在的時間是08:54 PM.

vBulletin Version 3.0.1
powered_by_vbulletin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