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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原來是這樣嗎?北市勞動局裁罰.函送移民署禁止(反共~樂樂法利)其入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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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他動機那些就不能當開脫藉口啦 做他那種節目一定對立會找麻煩,我前面講過。 他自己就該有自覺,並且照規矩來,拍情勒影片我反而不會去同情。 其實這次有國外網友說這樣挺公正,處理王菊花和法利這些依法才是對。 |
引用:
2024-12-27 揭弊者保護法三讀!洩吹哨者身分最重關5年 查獲不法有獎金 立法院會今(27日)三讀通過「公益揭弊者保護法」,範圍涵蓋公部門與國營事業,三讀條文明定, 要保障公部門、國營事業及受政府控制的事業等揭弊者的權益,未採民眾黨團提議納入私部門, 因揭弊而查獲不法事實者應給與獎金,公務員無故洩漏揭弊者身分者,處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30萬元以下罰金; 非公務員則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10萬元以下罰金。本法自公布後六個月施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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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見得是要情勒,但衝流量是肯定的,不管大小事都要拍片,這是YTR的生存之道, 有成功炒出一個話題就算他賺 :rolleye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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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媒體就靠這賺錢,還是你以為他們是做公益 :laugh: 我講那些是不要過多同情,或幫他找理由說服自己他沒錯是別人害的。 節目是他個人意願要上,車馬費也是他願意收,就要承受這風險。 他這種又是老美身分一定會有人幫他處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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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喜這類老外 來台拍片吃喝玩樂就好 台灣社會已經夠分歧,不需這些外人來插花 不是不可以反中反共 如果有天開戰,他們也不會來幫忙 就像那些窩在美國的獨派,有事會回來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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偵探影片常說的:幕後兇手往往是獲利最大的傢伙 :think: :think: 說不定是邀情他們進來的團體自己檢舉,反而還可以吵話題,推給政敵,不然誰知道他們有沒有申請工作簽,檢舉還碰了一筆灰 依法行政很難嗎? 那個悉尼老爸說有特定團體在哪個時期特別邀這些網紅到台灣上節目做對內行銷,包括他,現在大概都無法在短期進入台灣,真的是一鍋端 老實說我很反對把錢花在這種無意義的事,正事不做,只會內宣,這特定團體成員在10-20年後應該都是台灣的政府上層 我只能說這些傢伙連法治、國際觀都沒有,真的很悲哀,請任何外國人進來工作(對內宣傳),依法本來就應該申請工作簽,連這種常識都沒有,出包只會怪東怪西,都是別人的錯 :stupefy: 補充一下:日本、美國、澳洲的免簽都包含的觀光、探親、商務,差別只是進入時,以不同表格聲明這次入境主要的目的是什麼 但是,人家是怎麼保護本地勞工。除了實報實銷要有收據的交通工具費用,不能有任何收入進口袋外 我知道的案例是 美國在商務拜訪過程中絕對禁止碰板手、起子等任何工具,就算免費也不行,不然等著被工會告到翻 澳洲就是身上多帶一些筆記,記錄的是招工的工頭或老闆電話,都有可能在海關現場直接幫你callout,確認你是否意圖找工作,當場給你原機遣返,在宣布禁止禁入幾年,沒事可以多看看澳洲邊境的實境錄影節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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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中 台灣人 基於政治立場追殺任何反對中國的外國人來台灣 沒毛病啊 別說金髮碧眼的外國人, 黃明志這種有華人血緣的馬來西亞人, 也是親中 台灣人緊盯的對象。 |
檢舉人不是已經出來說了嗎?因為他自己也被檢舉也被禁止來台所以他就委託台灣友人把一個時期內所有上遍政治節目的外國人全部檢舉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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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個主要針對文昭那些法輪系,他跟那些人有仇,加上原本心眼就比屁眼小不甘願只有他境管。 不過文昭這些就講自己是受邀有商務簽沒那困擾 法利沒注意他是不是就那段時間掃到颱風尾。不過王菊花確實有煽動盲粉去檢舉同行。 其實這些都是小事,法利一定會有人幫他申訴 當初王菊花被趕出去,也收一票盲粉抖內,這些自媒體網紅最會炒作這些 |
引用:
文昭天天都大事 要不然就啥恐怖、崩潰、驚天、歷史性 結果世界格局也沒改變多少 真不知道有那些低能兒常常看他影片? :shock: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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