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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eMichael 2024-10-01 10:36 AM

廢大法官時間到了:釋憲權交給最高法院
 
廢大法官時間到了:釋憲權交給最高法院

中天新聞網
2024年6月12日
記者林保宏/綜合報導

大法官究竟該不該廢?前立委蔡正元提到,過去修憲時曾有提案要求廢除大法官,把憲法解釋權交給最高法院的憲法法庭。他認為現在時候到了,把釋憲權交給最高法院才是正道,才能讓憲政正常化。

<strong>前立委蔡正元主張廢除大法官的時間到了。(資料照/中天新聞網)</strong>
前立委蔡正元主張廢除大法官的時間到了。(資料照/中天新聞網)
蔡正元今(12)日在臉書發文指出,2000年修憲時曾有提案,要求廢除大法官,把憲法釋憲權交給,最高法院的憲法法庭,由終生以法官爲職業的最高法院法官負起憲法的釋憲責任。

美國釋憲法釋憲權的起源地,就是由最高法院執行釋憲權,而非另設政治性很強的「大法官」。

台灣實施「大法官」制度,原本還中規中距,但自從蔡英文執政8年,靠著民進黨過半,胡亂提名一群亂七八糟的貨色,從未擔任過法官的人擔任「大法官」。

<strong>蔡正元怒轟蔡英文執政8年亂提名大法官人選。(資料照/中天新聞)</strong>
蔡正元怒轟蔡英文執政8年亂提名大法官人選。(資料照/中天新聞)
蔡正元續指,這種「政客化」的大法官制度,應該丟進垃圾桶,把釋憲權交給最高法院才是正道。廢除大法官才能使憲政正常化,廢大法官的時候到了。

金聖怨嘆 2024-10-01 10:44 AM

公投廢大法官,我附議 ;)

民進黨罷免遍地開花,反對陣營應該讓公投也遍地開花才有戰力啊...

wake-R1 2024-10-01 11:20 AM

沒有選票基礎的法官不得釋憲,要交給立法院釋憲才是正統 :mad: :mad: :mad:

超軼絕塵 2024-10-01 11:23 AM

現在情況確實能廢了
提名人選等於沒任何限制
也很敢直接提出單純為酬庸單純為派系利益的人選不顧外界眼光了
留這種垃圾機關做啥?

惡蟲 2024-10-01 11:26 AM

引用:
作者wake-R1
沒有選票基礎的法官不得釋憲,要交給立法院釋憲才是正統 :mad: :mad: :mad:


依個人所知,全世界沒有一個國家是把釋憲權交給國會,

而全世界法官大部分都不是民選的。
即便是有民選法官制度的美國,其聯邦最高法院法官也不是民選的。

你口中的正統,其實是邪魔歪道。

hendry2002 2024-10-01 11:31 AM

引用:
作者惡蟲
依個人所知,全世界沒有一個國家是把釋憲權交給國會,

而全世界法官大部分都不是民選的。
即便是有民選法官制度的美國,其聯邦最高法院法官也不是民選的。

你口中的正統,其實是邪魔歪道。


你看你大法官的死刑解釋

要審判歷任法官都同意 不能有一名法官不贊成 才可以將人判死

也就是要將近17名法官都同意判死 才能將人判死刑

這是多嚴苛條件 殺人很容易 判死刑很辛苦

殺人犯爽翻了

這就是台灣大法官的程度

然後國民黨提案說

以後大法官釋憲 要2/3大法官出席 2/3大法官同意

才能通過

結果大法官不開心

請問這是否為雙標

:tu: :tu: :tu: :tu:

惡蟲 2024-10-01 11:37 AM

引用:
作者hendry2002
你看你大法官的死刑解釋

要審判歷任法官都同意 不能有一名法官不贊成 才可以將人判死

也就是要將近17名法官都同意判死 才能將人判死刑

這是多嚴苛條件 殺人很容易 判死刑很辛苦

殺人犯爽翻了

這就是台灣大法官的程度

然後國民黨提案說

以後大法官釋憲 要2/3大法官出席 2/3大法官同意

才能通過

結果大法官不開心

請問這是否為雙標

:tu: :tu: :tu: :tu:



全世界重視人權的國家,不是廢死,就是死刑很少,要判死刑很困難。

你想要判死刑很簡單的話,可以移民去沒人權的國家,例如距臺灣西岸約200公里處的國家,那裡據信是全球執行死刑數第一的國家,判死刑相對簡單一點,你可以去那邊定居。

你可以自己選擇活得不像個人,但我們希望自己能活得是個人。

polor 2024-10-01 11:40 AM

2024-09-27 翁曉玲提案修《憲法訴訟法》提高釋憲判決門檻 立院逕付二讀

翁曉玲上會期已提出「憲法訴訟法」修法,明定大法官「現有總額」比照「法定總額」為15人,
本會期再提案將憲法法庭判決的同意門檻改為3分之2,若都通過修法,
未來至少要有10位大法官才得以進行判決、釋憲等。
由於今年10月底將有7位大法官任期屆滿,若在野黨團「卡」該人事案,
憲法法庭恐會因為人數不足癱瘓,翁曉玲的提案也引起外界關注。

翁曉玲先前表示,憲法判決涉及人民基本權利,也涉及到國家重要機關、組織制度的變革,
如果少數大法官就能夠做成這麼重要的憲法解釋,並不能夠真的反映多元意見,
而提高表決門檻,代表大家是共同做成解釋,比較具有高度的民主正當性,
所以提案把2分之1的同意門檻提高到3分之2


超軼絕塵 2024-10-01 01:26 PM

引用:
作者惡蟲
全世界重視人權的國家,不是廢死,就是死刑很少,要判死刑很困難。

你想要判死刑很簡單的話,可以移民去沒人權的國家,例如距臺灣西岸約200公里處的國家,那裡據信是全球執行死刑數第一的國家,判死刑相對簡單一點,你可以去那邊定居。

你可以自己選擇活得不像個人,但我們希望自己能活得是個人。

新加坡執行率很高
美國也不低
絕不是綠營洗地教材裡那樣只有中國有

wake-R1 2024-10-01 01:29 PM

引用:
作者惡蟲
依個人所知,全世界沒有一個國家是把釋憲權交給國會,
而全世界法官大部分都不是民選的。
即便是有民選法官制度的美國,其聯邦最高法院法官也不是民選的。
你口中的正統,其實是邪魔歪道。

台灣不是國家,不能比較,阿貓阿狗更生人都能當立委為何不能釋憲
:mad: :mad: :ma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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