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wer Member
|
林君,您好:
台端97年11月27日寄送本部信箱之電子郵件,業已收悉,所提「電價調整」問題,經交本(能源)局答復如下:
一、本次2階段電價調整係依據「當前物價穩定方案」有關電價部分進行調整,政府為考慮電價調整對民生及產業影響,尤其在6、7月國際油價大漲之際,且電價結構已進入夏月計費,特別抑低電價調整幅度,以緩和對經濟衝擊。因此採分階段調整,第1階段於7月1日開始僅調整四分之一,即12.6%;第2階段10月1日起再調整四分之一,累積調幅為25.2%。
二、電價調整時特別考慮到對民生及弱勢族群的影響,故住家用電(表燈非營業用戶)部分,110度(含)以下不調整其電價,111度至330度(含)減半調整。小商店用電(表燈營業用戶)部分,0度至330度(含)亦減半調整。
三、本部所推動之「電費折扣獎勵節能措施」將繼續實施。住宅用戶及國中小學校每兩個月平均日用電量低於去年同期,便可享有電價折扣優惠。折扣獎勵採3段制,用電量比去年同期低5%以下、5%到10%,以及10%以上,本期電費各給予5%、10%及20%的折扣。
四、經查目前就特定團體或對象之用電優惠及補貼,除國中小學校外,均逐步採取由各相關主管機關以編列預算方式進行補貼。台端所進行之研究屬研究發展部分,將另案函請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及衛生署參酌辦理。
謝謝您的來信,祝 萬事如意!
經濟部能源局
將另案函請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及衛生署參酌辦理。
感覺很有誠意與欣慰 其實我們要求的並不多 只要是一點點的折扣
我們也能感受到政府的支持 至少這樣子的回覆 心理舒服很多
大家們 加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