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jornada
大雄真笨,還有誰在看報紙,錢應用在那些專業的,像開箱文那些。
不過也許是。。開始宣戰吧,之前算是被打趴的。
不過怎麼算,都不容易輸,輸了台北市要鑑價買回。那怎麼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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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雄一定要登報,因為登報才能做為舉證之證據。
市府是一定會輸的,原因很簡單:
一、你的政見是一回事,你施政不力又是一回事。意思是,你開了政見,可是你沒做到,是你自已無能,但並不會怎麼樣。
二、你政見跳票是一回事,你造成他人的任何損失還是要負責的。
三、你指控本身是沒有問題的,但你的指控沒有證據就有很大的問題。
四、而且還有一個問題,大雄堅持進入司法程序,就表示,大雄就算想繼續蓋,也要等官司告完宣判後,才能做決定。
四之一、若大雄勝訴,市府要先賠官司這段時間的費用,再繼續蓋。
四之二、若大雄敗訴,市府還是要按停工開始至宣判之日止,所有的費用後,再按宣判之日時的物價鑑價買回。
五、假設,大雄要復工而不進入司法程序,市府接受,那大雄可以追究停工的損失及
市長不實指控的全權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