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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DSK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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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r 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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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臉酒駕臭嘴兼黑機關廉政委員,不懂裝懂就跟網軍一樣鬼扯蛋

2015年1月17日柯文哲聘用的廉政委員徐嶔煌則宣稱遠雄花費288億元興建,卻只有80億用在大巨蛋場館,其他208億全部都是商場建設,市府只獲得權利金0元、公告地價1%的租金6700萬,市府當初買地借了140億,每年利息粗估2億,每年市府至少虧損1.3億,相反的遠雄50年預估可收入7300億元,2014年6月4日,自由時報並報導認為這塊土地至少值2000億。

南山人壽副董事長杜英宗表示不應把BOT「汙名化」,徐嶔煌的指控是將營收與利潤混淆的詭辯,只有營收或利潤是無法評斷是否有暴利的,必須將投入的金額納入考慮!40年後的一億和現在的一億不一樣,必須把貨幣的時間價值(或資金的機會成本) 納入考慮!

以最簡單的假設來估計:若大巨蛋園區的總造價是200億,可營運40年,到期時無償轉移給市政府,其間每年獲利30億(40年合計1200億),每年回沖折舊5億,則考慮貨幣時間價值後的投資報酬率約為百分之17。

不管大巨蛋土地價值多少,只能限制體育園區用途。國產署副署長李政宗說,當年是經政院核定,透過「互相有償撥用」,北市府取得大巨蛋用地,並提出世貿三館土地與國庫署交換,所以目前大巨蛋是市有地;未來只要開發計畫仍屬體育園區用途,就不涉廢止撥用問題。
舊 2016-07-26, 10:34 PM #2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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