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麵疙瘩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15
文章: 14
引用:
作者syntech1130
又有新進度了

其實遠雄也不想做,
不然市府提個解約,遠雄不就白做了.




2016.08.02
-------
林鶴明表示,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日前的裁定原則上符合市府的立場,也就是高等行政法院駁回遠雄全面復工的態度與北市府預期相同;另一方面,法院也提醒遠雄有維護安全與防範危險發生的責任。然而經過上週都發局與遠雄的會議,遠雄卻曲解高等行政法院的裁定,逕自認為遠雄無需任何施工現場的安全維護計劃即可報備進場施作。因此,在律師團建議下,北市府提出抗告,希望能夠釐清原裁定所謂「為維護安全、防範危險發生應施作之設備或措施範圍內」究竟其內涵為何,又如何能夠確定是屬於「避免發生難於回復損害之急迫必要性之原則」,否則兩造仍然沒有共識,爭議沒有解決。


這一點都不奇怪啊

我雄既然已經有送公正第三方的審查

法院當然必須遵守


所以 我雄 可自為決斷施工安全的範疇與必要性



等等 我朋友說

我雄應會提北市府配合事項 如前次的大範疇管制周遭交通等 來主張公共安全的施作前提


大概管制各三個月



大原則大方向 就是 拖延

舊 2016-08-02, 01:57 PM #2310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麵疙瘩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