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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Dec 2000
文章: 842
引用:
作者ademon
不管輸贏,打官司都是很累人的
賠償款拿再多也只是支付相關開支的費用(要舉證的)

最終也只是場沒有贏家的三輸遊戲
市民沒了蛋,市府賠了大錢,遠雄回到原點


我覺得這樣很好,即使弄到最後市府要賠錢,責任也應該為亂訂契約的前朝
但是民選政府要表明的是,即使你可以賄賂得標,但政府換人後也會搞到你賠錢
這樣長期下來財團公務員貪贓舞弊的行為才能遏止收斂,而不是頭過身就過
舊 2016-08-04, 09:29 AM #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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