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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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gdrs
我覺得這樣很好,即使弄到最後市府要賠錢,責任也應該為亂訂契約的前朝
但是民選政府要表明的是,即使你可以賄賂得標,但政府換人後也會搞到你賠錢
這樣長期下來財團公務員貪贓舞弊的行為才能遏止收斂,而不是頭過身就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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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像哪裡怪怪的.
我是覺得,
假設他是不良財團,假設他真的是搞鬼得標,還可以弄到告不倒他,
民選政府最後還是必須用有智慧的手段把錢搶回來,
科P在其他的案子真的是靠對方財團的善意才可以過關,
否則郭董會這麼好講話嗎?
遇到遠雄還用同樣招式,也不能怪遠雄有準備.
只能說招式用老,又不肯轉彎用其他方式卡遠雄,
越玩越大的結果就是反被遠雄看輕.
歷史明鑑,
戰役可以輸,戰爭不能輸.
為了小小戰役的輸贏,賠上整個戰爭,
這並不算明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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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竟台灣還是一個法治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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