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麵疙瘩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15
文章: 14
引用:
作者沒問題
沒錯…本來就是這樣…不然你要行政法院做啥?

你法律一定沒學好…邏輯不好,法律不好,數學也不好,作文也不好…

法人分公法人跟私法人…

財團、社團、公司、政府都是呀…
你有沒有看過政府會破產的?



我還以為打訴訟是我雄的權利

原來是台北市政府啊

判定違建也要台北市政府去打行政訴訟才算歐
舊 2016-08-13, 04:40 PM #2457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麵疙瘩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