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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色 憂鬱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15
文章: 7
引用:
作者沒問題
所以呢?建物所有權人是誰?是市府?

所以是建物不必買回的概念。
女票 妓可以不付錢的概念…

你可以試著多看我的留言,看一輩子也沒問題…

送你一張圖
引用:
作者沒問題
判定違建也要建物所有人去打行政訴才算數…


你最好看你的留言 你自己打的邏輯狗屁不通
繼續秀下限沒關係
舊 2016-08-13, 06:27 PM #2474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藍色 憂鬱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