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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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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Dec 2015
文章: 209
引用:
作者salfonxman
原來法條不算是事實

引個法條就是"集法官於一身"

真是不愧是一路走來只有嘴砲丟泥巴抹黑


原來法條算是事實

未經審判先斬後奏就不是"欲加之罪何患無詞"

真是不愧是一路走來只有跳針抹黑的跳針王…
 
舊 2016-08-14, 03:59 AM #2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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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問題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