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沒問題
七大公安標準本來就沒有呀…你要去告也是可以呀…就只要一句話,簽約跟營造時的法規就沒有這些標準啊…總不能蓋到一半再來說一個新的標準吧…何況都要蓋完了。
這又不是組電腦,組到一半覺得太貴了,還是覺得性能不夠好,零件拿下來換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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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跟一個157粉說這麼深奧的理論,他哪裡懂得,反正腦袋裡已經認為遠雄是惡,157是善
所以157做的一切都是對的,什麼法律都可以拋諸腦後
或是根本沒有在外面走跳過的,以為合約簽好,單方面要怎麼改就怎麼改,不用對方同意的
七大公安標準若當時沒有在簽約跟營造時的法規內,去到法院,157肯定要輸到脫褲子
這也是為什麼一場鬧劇過了一年多幾乎回到原點
有腦袋的請自行思考
157要用七大公安標準去逼遠雄就範,請問這七大公安是市府內行之已久的法規嗎,
還是因為是要對付遠雄,而另外生出來的標準,而這標準有經過相關機構的認可嗎??
還是157就是個天皇老子,想怎樣幹就怎樣幹??
若是另外的標準,有跟遠雄協調商量嗎,還是因為你是主管機關就可以這樣惡搞??
若果要這樣惡搞,真的上了法院,157站的住腳嗎??
回過頭來說,若雙方在簽約時,有所謂的公安標準,也都寫入合約書內,那遠雄不作為被停工無話可說
但不能蓋到一半,就自行訂定另一種的公安標準,強硬的要對方遵守
不遵守就要對方停工
還有人在那跳針說遠雄不按圖施工,若真的不按圖施工,157不是很痛恨大雄嗎
怎麼拖了這麼久還不解約,幹嘛還要給機會
一場鬧劇演到現在,竟然還有人認為157真的是為了市民的安全著想
從一開始他就是只為了自己的政治利益著想
所以主打遠雄或是主打五大弊案以為可以讓自己的聲望跟滿意度維持高點
從而掩飾自己市政搞的一塌糊塗,結果沒想到滿意度節節下降
想想157上任一年多來,搞了什麼好市政出來就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