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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yntech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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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Nov 2010
文章: 324
引用:
作者老飛俠
相信前三點的我還能理解(先不論對錯),但是會盲目相信第4點的人,實在是...算了,我不想說難聽的話。



前一陣子還有廉政委員跳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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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5.04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60504/692011.htm

台北市廉政委員會委員王小玉表示,當初遠雄為了蓋商業大樓,將大巨蛋往右擠壓移動,蛋體也被迫壓縮,根本不能大棒球,「(遠雄)今天跟我們台北市政府要370億的賠償,無理到了極點,得了便宜還賣乖,提供棒球的一個建設,但是你變成一壘三壘不見了,我就認為根本不能打棒球,那還留著幹嘛呢?」
 
舊 2016-09-10, 04:26 PM #2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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