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麵疙瘩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15
文章: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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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沒問題
A大說的話,跟我本來想講的話是差不多的。
我只是沒有這麼好的口才說的這麼讓人容易懂。

再加上一件事,就算換一個立場想,你合約簽了,你又依法無據,你憑什麼要強詞奪理去拿走別人的財物。
而且還冠上一個臭名。

難道今天我人多勢眾,我就可以說你家有錢成績好,我看不爽,一群人投票立班規說不分我錢,我就弄黑鬥臭你。
讓你孤立無援,成績一落千丈?

大雄有罪的案子就是去坐牢,無罪的案子就是無罪。一碼就是一碼。趙藤雄有罪的案子也有坐牢。你現在還未審先判先斬後奏。而且,你還不舉證…我一直等下一局…市府一直不來…我才覺得奇怪…

國民黨現在就是這麼慘…不是我替國民黨說話,有問題的就該查。但實事就是國民黨現在面對的問題就是一群搶匪…
這叫做文革…共產黨的土改…



解約的做法不是寫在簽約內的依據

建築法規更不用說
舊 2016-09-14, 08:37 AM #2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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