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salfonxman
法院目前認證的東西跟"全面停工不符合比例原則"有關係嗎?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為,檢視相關事證,大巨蛋工程已完工部份,因停工已有鏽蝕、坍塌、水浮力、載重問題,若無適當措施,可能導致結構和坍塌危險,威脅周遭或路過民眾生命安全,「人命無價」,若未即時防範,將造成難以回復損害,故裁准遠雄可部份復工,即針對有坍塌等公安疑慮部份復工。"
這種工地安全的東西,市府從停工開始就在催遠雄做了
結果遠雄在法院認證後,還是要多花幾天跟市府打要不要審核的嘴砲
這你又怎麼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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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法院都認証過跳針王所謂的工地安全可復工,草包團隊還提個屁抗告?
那可不是多花幾天嘴砲就能解決,而是再花近一個月的時間草包團隊再度被法院打臉,這你又怎麼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