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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DSK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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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r 2011
文章: 652
引用:
作者salfonxman
跳針王不愧是跳針王
原來針對犯傻團隊所提抗告的理由原因全貌,只有跳針王堅持自己補腦的神見解,還拿新聞打臉自己才是對的,那我有什麼辦法?(兩手一攤)

要學怎麼犯傻護航,跳針王要先去請教157及草包團隊,因為牠們示範一年多貽笑大方的犯傻行徑,至於牠們要學如何跳針躲過史上犯傻團隊最大風暴,跳針王當然是不二人選

真的只有跳針王才能超越跳針王,學習跳針王的教育是無止盡的
引用:
作者FreeStorm
-->>"不知道是你說了算還是市府說了算啊??
前面說這句話的時候,你的引言的確不是市府的說法啊,你引言的是遠雄發言人回應


以上你的原文#2774
我的文章是引用市府的說法,來引證抗告的理由,你的文章#2774 是拿遠雄的說法來說這是原因

我問你,"不知道是你說了算還是市府說了算啊??,的確沒問錯啊

你後來的文章才有引用市府的新聞,拜託你有一點時序觀念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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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來,我自己引用的新聞,我當然有看過,根本不用引全文,引的部分就有你提到的東西了
但是...
早早就告訴你,抗告書/駁回書上寫的東西才是理由才是原因

誰知道你要把原因和理由分開來講
而且你所謂的原因,我個人看起來是一種”緣起”的概念
說白話點,你說的原因就是市府受了大雄的氣,所以要抗告
你現在爭的不就是這一點嗎?看你是想說抗告合理性還是有什麼...
前面忘了提醒你,跟跳針王不用太認真,猛跳針就對,雖然卯起來跳也是追不上牠,因為牠是跳針王
舊 2016-09-16, 01:43 PM #2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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