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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lfonxm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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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04
您的住址: 台北市
文章: 663
引用:
作者FreeStorm
-->>"不知道是你說了算還是市府說了算啊??
前面說這句話的時候我的引言,你的引言的確不是市府的說法啊,你引言的是遠雄發言人


以上你的原文#2774
我的文章是引用市府的說法,來引證抗告的理由,你的文章#2774 是拿遠雄的說法來說這是原因

我問你,"不知道是你說了算還是市府說了算啊??,的確沒問錯啊

你後來的文章才有引用市府的新聞,拜託你有一點時序觀念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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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來,我自己引用的新聞,我當然有看過,根本不用引全文,引的部分就有你提到的東西了
但是...
早早就告訴你,抗告書/駁回書上寫的東西才是理由才是原因

誰知道你要把原因和理由分開來講
而且你所謂的原因,是一種"緣起"的概念
說白話點,你說的原因就是市府受了大雄的氣,所以要抗告
你現在爭的不就是這一點嗎?看你是想說抗告合理性還是有什麼利益的
...

#2774 我引的新聞是這篇2016-07-27
http://news.ltn.com.tw/news/local/paper/1015215

#2775 你引的新聞應該是這篇2016-08-02
http://news.ltn.com.tw/news/politic...ingnews/1782413
你引的新聞明明開頭就說到上面那段新聞的內容

"北市府與遠雄每週二、三、五都有舉行例行會議;上週二(7月26日)都發局與遠雄開會,會議中,遠雄自認毋需提出任何施工計劃,即可報備進場施工。對此,北市府發言人林鶴明認為遠雄是「曲解」台北高等行政法院的裁定,今日將向高等行政法院提出抗告,藉此讓法院針對裁定書內容做釐清"

只不過同篇新聞你只取了你想看的一段而已

現在又開始用自己編的"說白話點,你說的原因就是市府受了大雄的氣,所以要抗告"那跟你前面編的"市府認為其酒精濃度過高,市府不爽很久了,所以抗告"有啥手法上的差異

說穿了就是你說了算,就算是你用編的也成,市府跟其他人說的不算就這麼簡單明白

就像是我說的是"抗告也告了,被駁回也被駁回了。但是當初宣稱"毋需提出任何施工計劃,即可報備進場施工。"的也乖乖送審計畫了,這才是整件抗告的全貌"

你也可以改成"你想說抗告的結果,直接導致大雄送審計畫"一樣
舊 2016-09-16, 01:55 PM #2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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