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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lfonxm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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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04
您的住址: 台北市
文章: 6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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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LDSKING
別耍賴,還是不說付和附的差別,犯傻集團提抗告的理由原因全貌差別在哪,很好,那就維持跳針王的風格就對了

只有跳針王才能超越跳針王,誰與爭鋒

#2852 就證明了你根本連看都不看,就開始用嘴砲跟謾罵來選擇性地相信跟省略

那真的無助於你的學習
舊 2016-09-16, 03:53 PM #2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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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lfonxman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