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麵疙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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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l 2015
文章: 14
引用:
作者FreeStorm
我是沒有義務要特別理解salfonxman的說法,不過他一再強調提出的原因,
也就是從#2773一系列的話題延續下來的
那我當然要好好理解,仔細研究
更別說有很多回文是直接引言的文章,由此觀之,理解在此,似乎是相當重要
理解過後,自然就是你說的,要在乎別人的看法,一切就是很自然的過程

不過是有一點小事不明,似乎是你自己跳下來幫了salfonxman做結論
那你又說在乎的是對事情的看法,那些是枝微末節小事。
那麼,我倒底是要以salfonxman的解說為主,還是你的解說為主啊...



每個人當然是先有自己的看法

後面在佐證其他人的看法

就我來說 建築法規是我的出發點 a大的採購法提出另一個面向的見解

如果我雄沒有變更設計 那 毫無疑問我會認同 以a大的採購法為先

因為建築法規的適用性在建照核發時為準 之後北市府不管有什麼意見 只能徒呼負負

我不喜歡我雄 但卻不得不接受 我雄在簽約時佔據優越條件的事實

可惜我雄變更設計


我們必須找到什麼樣的情況 要接受別人的意見

就我看來 你們這點並沒有那麼好

於是 據自己的看法堅決否認其他人的看法

不去找兩者之間在什麼情況下的差異
舊 2016-09-17, 08:12 AM #28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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