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n_akemi
所以全面停工是指:安全有關之施工仍需要報請核准?還是連報請都不能核准?
這才是這個案件最詭異的地方。
如全面停工的定義是:全部都不能作,就連與安全有關的都不能作,那麼應該要提訴訟。
但現在是:與安全有關的要提施工計畫書核可後才能作。
所以全面停工的定義是:全部都不能作,與安全有關的要提施工計畫書核可後才能作。
那麼全面停工的處分並沒有被法院裁定違法,且全面復工遭到駁回。
法院的裁定正是建商原本該作的事,但建商就不是這樣想。
因為當時建商的見解是"有關安全部分可以施作且不需報請核准"才不叫作全面停工。
對於政府機關處置有異議,可以提起行政訴訟,對於該法規有異議,該提的不是行政訴訟。
行政法院的裁決就只是"含糊的提醒雙方",沒有作出任何改變現狀的裁決。
就結果來說,早就可以預料,但建商就只想得到兩個字,所以法院也很配合的給了...
然後被行政機關追問詳細項目,再說不是我該作決定,不要再來問我...
整個過程就像是學生跑去找校長申訴老師改考卷給分不公平...
校長指示老師要按標準給分,然後學生卻以為校長的意思是可以自己打分數...
所以老師跑去追問校長要給幾分,校長卻回給分不是我該決定的。
這名學生真正該作的是找教育部修正給分標準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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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個地方我覺得可以討論
- 市府以何理由全面停工? 大雄以何理由提出抗告
按你的例子當中並沒有檢討老師改考卷給分不公平這一點, 那麼老師給分是否真的不公?
例子應該是學生以為校長的意思是按標準給分就可以過關, 不是學生自己打分數, 不然現在老早就全面復工了.
雙子星同學 - 老師我的考卷之前的老師已經改好了65分, 你不用改
美河市同學 - 老師我之前偷改輔導費單子被抓到罰金33.5元交了...不是你說的100元喔
三創同學 - 老師我已經交了課後輔導費, 所以分數可以60分以上嗎?
松煙同學 - 老師我和三創同學一樣, 剛剛去交了課後輔導費...分數是60分吧?
大雄同學 - 老師我只不過偷吃中午便當沒先說, 你為什麼自訂班規偷吃便當考卷打0分+考試0分不准放學? 我要找校長申訴啦!
(心中默念: 會偷吃便當還不都是因為之前老師說要趕世大運課程趕時間, 所以拚早午餐一起吃..)
校長 - 偷吃便當絕對不對, 但不准放學可能造成人身安全, 應該要顧及學生安全先讓他回家
考卷部分老師有權責按正確標準給分, 是否0分等其他科目老師協助審查考題後再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