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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lfonxm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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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04
您的住址: 台北市
文章: 663
引用:
作者Wiha
前任都示範了,要告要去地檢署
莫非你想當成科P的功勞
那時候科P還沒上任

搞了委員會,不敢提告
裝裝樣子 ,送監察院,法務部
監察院,法務部,就是不受理,也告訴你要告去地檢署
怕變成誣告,所以不敢去地檢署提告

告了就會有用

前任示範了啥?

"至於錯失肅貪最佳時機的機關,竟然就是國人期待最深的廉政署,其中副署長楊石金在二○一一年時,還擔任台北市政風處長,因為職務上的關係,應該早就知道二份鑑價報告不同,卻沒有主動舉報,即使同年四月二十六日,他跟著台北市議員楊實秋一起到調查局台北市調處告發美河市弊案,也都未點出關鍵之處,沒想到三個月後楊石金就被拔擢為廉政署副署長。
美河市案的關鍵犯罪證據就這樣一直躺在台北市政風處,就算二○一二年十月及十二月,監察院二度糾正北市府,並彈劾前捷運局長常岐德及前聯開處長高嘉濃,認為北市府高估建商建造成本,及低估自身土地價值,但並未發現鑑價報告遭到竄改,因此,彈劾案一過,廉政署還是不動聲色,不查辦就是不查辦。
直到去年初,台北地檢署因監察院移送而分案偵辦,廉政署才出奇低調地把相關文件函送北檢。問題是,負有肅貪重責大任、並欠缺績效的廉政署,竟然沒有主動偵辦,也不報請檢察官指揮偵辦,似乎全案跟他們一點關係也沒有,態度消極,令人十分不解。"

所以要移送監察院呀
舊 2017-02-27, 05:33 PM #31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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