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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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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578
引用:
作者LDSKING
趙藤雄表示,遠雄沒有時間和生命虛耗,北市府擁有的公權力已經夠大,結果卻從頭到尾違法,沒有一句真話,還可以不斷罵 2年,北市府不該停工時停工,這樣下去台北市會完蛋,被柯文哲玩完了,他不能接受用民粹操弄整個事件。


市府是不是講真話, 看底下報導也可見一二
市府廉委會2015說: 遠雄大巨蛋公共建設與附屬事業之比重顯有本末倒置,形成一反客為主之BOT案,違反促參法立法本意
市府辯論狀2017說: 大巨蛋園區內的商業設施面積僅佔10%,體育文化佔89%,足見並無商業喧賓奪主及主輔異位的情形

http://www.storm.mg/article/243991
大巨蛋變違建?》概括承受郝市府決策,柯市府辯論狀為遠雄背書 多處自我打臉

擷取部分內文

引用:
舉例而言,民團質疑大巨蛋園區為「文化體育園區」,怎麼有這麼多商場,懷疑遠雄偷渡空間,且商業凌駕體育空間,對此,北市府與遠雄的辯論立場則「幾近一致」。


市府在辯論狀中表示,大巨蛋園區內的商業設施面積僅佔10%,體育文化佔89%,足見並無商業喧賓奪主及主輔異位的情形,市府還在書狀中畫底線寫道:「本來即未設有文化體育設施量體必須大於商業的限制,更不以二者量體大小作為判斷其「主輔關係」,也說,大巨蛋採中空挑高球體設計,球體無法計入樓地板,也不該用「樓地板」計算面計,商業設施也該達一定規模才能產生足夠經濟效益。就辯論狀看來,市府在建照撤銷官司中,選擇為遠雄龐大的商業量體及被犧牲掉的體育文化空間背書,賦予遠雄該作為正當性。

北市府大巨蛋案調查報告 與訴訟辯詞完全相反

反觀2015年初柯文哲成立的「廉政透明委員會」調查大巨蛋案,當時製作的「大巨蛋案調查報告」第39頁、第十點中明確指出「遠雄大巨蛋公共建設與附屬事業之比重顯有本末倒置,形成一反客為主之BOT案,違反促參法立法本意」,簡言之,廉政透明委員會報告結論認遠雄大巨蛋「主附設施倒置」,顯然與現正進行的建照訴訟稱「無主輔異位」是完全顛倒的立場,甚至與柯文哲公開稱「貪婪的財團」差異甚大,北市府在只經過1年多時間就有南轅北轍的說法,簡直可以「人格分裂」形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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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請多指教~
舊 2017-04-25, 10:27 AM #33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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