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沒問題
跟誰結仇家都一樣,大雄已經不會再去玩政府的標案了。
柯P新立的公共建設的準則只會加倍害慘這個首都的市政建設而以。
如果一但使用BOT招標,那就變成利潤計算的問題,一般來說,公共建設的利潤其實很低。
如果不放任廠商營利或是讓利廠商,那大多數的標案跟本只會賠錢,而且會超出預期的投資成本。在台灣這個環境下,跟本不可能獲利。如果又回到一般政府全額獨資招標,品質低落、造價高昂、時間會更長、抗爭會更多、法規多如牛毛,市政建設會完全推不下去。
看一個BOT案就可以搞十年,那想當然,一個市政建設沒有十到二十年怎麼成?難怪台灣的國家建設會一拖就是三十年有。
另外,市府內結仇家?是不太可能的,當初柯P的所做所為,下面的人都是兩套標準在走。
誰想承擔責任?市長總有一天會換,公務員還得再繼續幹。
若是說,大巨蛋案讓市府公務員的業務複雜加劇,那到是有可能。
如果有人要挾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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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柯P上任沒多久就發現他根本就是個慣老闆思維的主管,跟很多公司一樣,舉著cost down的大旗,斤斤計較成本,
壓榨合作廠商的利潤,結果搞到雙輸局面。
我就碰到過產品開發階段本來開發階段是找A廠商,樣品打樣也是找他們,甚至設計上可能都偵詢過他們的意見,
結果量產前夕,採購突然說B廠商報價比較低,所以量產單轉給B廠商,
採購大搖大擺地當業績向上面邀功(我替公司省了多少多少錢),最可憐的是底下的基層人員,被上面搞到兩邊不是人,可想而知,
以後有任何新的開發案,不用再想找A廠商合作了(我們根本沒臉見他們)。
而且常常碰到的情形是B廠商很爛,這時誰解決?還不是工程師?當初做了錯誤決策的採購會下來幫忙承擔責任嗎?別作夢了!
有沒有覺得跟大巨蛋案及其他柯P底下的開發案有若合符節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