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ademon
你是喪失記憶,損害賠償和獲利還分不清嗎
老趙身家?!公司法人和個人也弄不清!?
哦,我想起來了,您可是好此道樂賺的老手
反正死親友自己以此大賺特賺對你來說應該也是妥妥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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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趙好歹也是大股東 當年號稱首富也是靠這些公司股價水漲船高
況且 身為董事長有很多連帶保證的債務責任
不是真的如公務員您這樣看待 個人跟法人可以真的分得清楚
畢竟銀行不是笨蛋 許多資金調撥 綁物也綁人
至於損害賠償 ? 老趙可沒砸千億下去弄大巨蛋 就算真賠了
北市府拿錢出來買的也是老趙用真金白銀蓋的大巨蛋
縱然或有損失 也不是千億 甚至百億 的數字
除非法官判各懲罰性賠償 要求北市府多個幾十幾百倍賠償金出來
這樣老趙就真的是賺了
也許你待的公務機關 時常遇到賠給廠商懲罰性賠償金
所以比較清楚
這樣我就真的孤陋寡聞了 沒看過這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