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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lfonxm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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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04
您的住址: 台北市
文章: 6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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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沒問題
所以你沒事會去放五把火把整個園區都燒一遍,再請十四萬人都塞進AT力場當火烤番薯啊…

所以你當救護車跟警察是五百分鐘才能到案發現場救人跟捉歹徒的嗎?
你現在才知道你不長進啊,還要人腦殘你一個年你才知道要長進啊。
來來來,給點亮點讓我長進長進啊。

搞清楚附和付的差別,再來談談怎麼長進好不?

原來要做消防疏散計畫要真的去放火喔

連500分鐘都出來了這不是鬼扯蛋是啥?真是不長進

至於附和付的差別,等微軟修正好輸入法自選字或是我的打字對象有那個價值時,自然會去孝正(瞧輸入法又來了)的
舊 2017-09-11, 07:41 AM #3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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