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慕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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慕凡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Dec 2001
您的住址: 台北市~
文章: 1,783
Post 嗯...

引用:
作者wkm
看了一些人....為了繼續看肉而發的言論...
站長自有尺度
如果亂檢舉就可使他人停權,廢文哥 連結哥早就不知死幾次了


那篇其實很簡單...

關鍵是, 某誰拍的照片, 並沒有某女的同意. 如果某誰所述為真, 那某女哪天真的發現了要採取什麼樣的"行動", 倒楣的又可能是站長.

拍些什麼樣的照片只要不太誇張, 這邊大部分也都成年人來的, 不會說要到斬首的程度. 不過基於以上所述原因, 斬頭是很明顯的希望此人不要再用這樣的行為讓站上添麻煩.
舊 2017-09-18, 08:53 AM #22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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慕凡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