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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lfonxm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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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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雄粉真是來示範"專門把沒有的看成有,把有的看成沒有"

104年後的變更光是在台建還被要求加回樓梯跟砍面積等等,可見"104年的變更本來就會合於性能審查"就是在示範把沒有的看成有

至於"大雄102年跟104年的圖說會蓋一個報驗一定不會過,使照拿不到的大巨蛋?"這不就是現在那個不按101年圖說蓋的停工巨蛋嗎?這就是示範把有的看成沒有

要說簽約跟起造時沒有七大公安,但是誰叫遠雄104年為止蓋出來的也不合101年的圖說啊 ,現在可是監察院分法院雙認證的未按圖施工,停工是法有據呢

至於104年以後要申請新的變更,那當然是按104年以後的標準,然後又在跳"七大公安至今依法無據"的針,這就是把"營署建管字第1040044752號函及104年10月15日營署建管字第1042916189號函兩度函示"有當作沒有

https://wd.vghtpe.gov.tw/doc/files/文檔專區/10_實務常見公文的文言語彙.pdf
這裡"自行核處" 的定義自己看一下

雄粉指責人玩文字遊戲之前,要不要先搞清楚文字的意思再來丟泥巴
舊 2017-10-21, 11:47 PM #37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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