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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lfonxm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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雄粉真是來示範"專門把沒有的看成有,把有的看成沒有"

就算要用未審完的104年取代102年的圖,遠雄完成變更了嗎? 沒完成變更圖說之前就先蓋建築物就是違法,建築法規這幾年根本就沒有修改,監院跟法院雙重認證了,雄粉還在把有的看成沒有

104年的變更是市府同意才開放的嗎? 雄粉又在示範把沒有的看成有

"「願意接受」不等於「同意接受」更不等於「已經承認接受」",雄粉這麼看得起遠雄的話,可以叫遠雄不承認遠雄自己提出來的而且現正審議中的104年以後的變更啊,反正遠雄之前就已經縮回去改過了
舊 2017-10-23, 03:00 AM #37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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