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題太多。
引用:
作者n_akemi
如果海關是看通關日,誰管你何時下單購買?
還是海關跟郵局一樣?依申請文件上的戳章為憑?
法律更新前都會公告至少一個月,通常不溯及既往。
也就是說早在一個月前就知道會面臨這種事情,為何就是要撐到最後一天才要下單?
一切都是自找的。
出了事再來呼天喊地靠爹哭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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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現在只想說,這一切,不是自找的。至於那裡錯,讓你自已去想想吧。
市府的決策跟對策,你怎麼不說是市府自找的?而整件事就算是市府對大巨蛋有意見好了,但是有人能接受這種處置結果嗎?本來是可以雙贏的,變三輸。護樹團體的訴求我是否也該說是自找的?
我是主張用技術層面的方式有技巧的移動或保留木棉道那些樹的。至於大雄怎麼處置就看大雄自已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