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royfu
坦白講以這樣的變動,搞了停工2,3年,搞到滿城風雨.....,當然勒令停工經法院認証是合法的,不過實際工程實務上很少完全按圖做的,大部份是都是邊做邊修,邊辦理變更,很少情況沒按圖做就要廠商停工的(雖然是合法),看來到最後蓋起來,跟原來也差不了多少,多了ㄧ些逃生梯,減少營業面積4千餘坪值80億,可見當初讓利有多大,157也沒有要回什麼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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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真的能要回什麼東西的話那合約一定要改
只不過有關合約的部分,一直到最近這一年左右才有人肯辦下去,之前都是不辦不辦,當作不知道的
還有,邊做邊修是很常見的工程實務沒錯,但是遠雄可不是邊做邊修,而是管你有沒有核准都先硬幹再說的慣犯,最近又有一個案例也是停工,而且同樣是建築法56條相關的犯行
http://news.ltn.com.tw/news/life/breakingnews/23805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