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麵疙瘩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15
文章: 14
引用:
作者沒問題


邏輯錯誤,本是我的權利,我無需任何的申請報備,一切按法規法律行事便可。
林志玲本人同意嫁我,還需要你確認?
我本人願意娶林志玲,還需要你同意?

我倆只需要去法院公證去戶政事務所登記結婚便可,你...



權利?

大雄會被你笑死

建照要事先報備申請 並取得核准


興建期間還有一堆法規要遵守

完成後 還要申請使用執照

這些都是法規明令事項
舊 2018-04-07, 08:00 PM #40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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