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麵疙瘩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15
文章: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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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麵疙瘩
法規要求的都明令公佈

蓋之前要申請

蓋的過程要檢查

蓋好之後還要複查

這跟有沒有罪沒有關係

是指主管機關的權責

不是你以為最終只要申請使用執照能過。

這之前的過程 隨便愛怎樣就怎樣


除非你跟主管機關有特殊交情



政府機關要下達停工命令

是命令

都會援引法令規章

建商不爽 自然可以申請ooxx

但還是政府機關處理

這點 大雄比你清楚狀況



我想全台灣沒有一個建商以為拿到建照核發下來

就天下無敵了
舊 2018-04-09, 07:59 PM #4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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