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BJ4
我看不太懂
假設他27歲醫學系畢業+下鄉服務一年+當兵2年
那就是30歲
他也賠了60萬元
要當實習醫生6年 也就是 36歲
依照新聞所說
44歲網紅「貴婦奈奈」(蘇陳端)與小她6歲的先生黃博健,7年前創辦「杏立博全」醫美診所,
那他應該38
那醫生執照早該給他了
或是差不多該重領執照的時間了
|
抱歉! 是我搞錯了, 新的規定, 即使賠款, 也不能拿回醫師證書, 一定要服務滿6年
將來若是要履行6年服務, 賠償的錢也不能拿回
(在我考大學的時候, 只要賠償在學期間的公費, 就可以拿回醫師證書, 結果就有人寧願賠款, 後來改嚴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