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院認定未按圖施工?
你知道你在說什麼嗎?
我只有聽過未按程序變更、未按程序申報,還沒聽過未按圖施工這回事。
至於,未按誰得圖?當然是遠雄給的圖。難不成你結婚,市政府還有規定聘金要一億,宴客得千人?你說了算?這叫做勒索。
應該追究瀆職罪責…
引用:
作者麵疙瘩
也對也不對
大型工程建築圖說是憑經驗畫
這句話是正確的廢話
沒經驗的專業人士能主持大型工程嗎?
邊做邊改也是正確的
建築量體這樣大 遇到的變數就很多
但要修正也不是營造業者自己爽就好
小工程都要跟勘驗的官員溝通協調 才好有空間爭取先改後補件申請
怎被你們形容成官員是遠雄小弟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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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員當然是小弟,若末按圖施工,法院裁定成立,那就表示,未按程序申請變更是不成立的。官員等著被告吧…
若未按程序受理申請變更成立,那遠雄愛怎麼蓋就怎麼蓋啦。只要符合建築相關法規就行。
官員本來就是人民出錢請來做事的。
沒經驗的專業人士能主持大型工程嗎?為什麼不能,新加入的建築師是什麼?照你這樣講,只有老建築師能接案?
所以大工程沒有上酒店玩女人只好被卡個四年?再交五億才能先申請再修改?
既然小工程都要跟勘驗的官員溝通協調,所以遠雄的大工程是沒溝通協調過嗎?還是沒跟跳針王溝通協調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