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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rstorm-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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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1,436
引用:
作者超軼絕塵
依照報導如果沒有在台的有效婚姻關係~男的又有加的居留權
那甚至女的被遣返也拿她沒轍
撇清夫妻關係後女的只要面對她對她家族的欠款
至於男的債只能去加拿大處理了
甚至女的回來打點其他事債主們也只能乾瞪眼吧
頂多撂黑道私刑出氣~正當法律管到應該是無望了


正解. (完美解也是很多經濟犯的實際上應對方式, 目前大多數是叫: 兒子或弟弟或其他家人)

說好聽一點是禍不及家人, 台灣不像對岸株連九族, 但寬鬆點則是.. 很多家人回來"重操舊業."
舊 2019-01-16, 04:21 PM #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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