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沒問題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15
文章: 209
引用:
作者salfonxman
大將軍還在混淆視聽

102年舊建照可以用啊,是遠雄自己決定要繼續進行新的變更案

市府也沒有不准變更案送審阿,難不成大將軍以為變更案只要送審就一定會過
http://www.udd.gov.taipei/pages/det...e=11656&Index=3
到最近的嘟審會議都看不到督審委員不採納市府的建議的行為

然後新的設計案現在已經讓台建審完第1、4及7項屬建築物防火避難性能審查議題,剩下的標準營建署其實在回函中說了都市計畫定期通盤檢討實施辦法第6條,法條都列出來了,自行核處也都在公文中說出來了,甚至都審會都開好幾次了,大將軍跟雄粉還要硬裝看不到


這就好笑了,既然變更一切合法。
那請問一下,舊法規何來不能變更?舊圖說有何問題?
既然是自行核處,那這是市府自己的新標準?還是市府的新需求?
難不成跳針王以為變更公安只要三個退休老人,跟競爭對手隨便說說,別人就要接受?還是營建署就應該接受?
柯粉大概很健忘,還沒說明舊圖說的安全標準有何問題?不正是顧左右而言他?
那這個新安規是怎麼來的,不正是欲加之罪何患無詞?


果然是跳針王,還在混淆視聽。
作賊的喊捉賊。
舊 2019-02-11, 06:34 PM #4329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沒問題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