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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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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Dec 2015
文章: 209
引用:
作者salfonxman
拆除只是市府的選項之一,而且真的不讓拆的勢力在市議會

不過遠雄有保留恢復102年舊圖說做選項嗎

更何況變更送審本來就是遠雄的權利,市府要的是沒完成變更前要照圖施工,送審變更案要照安全標準而已


讓不讓拆是另一個問題。
照圖施工這問題,你還是沒有回答,舊安規是怎麼回事?

跳針跳到不能回答別人的問題,這真是另一種境界。
而送審要用新的標準並不是大家關心的問題。
而市府要遠雄走進刑堂,用新安規套住遠雄這件事,我在本串也早就說破,需要你來指點?

這種四分之三會命中的邏輯,騙騙別人還行,花了這些年,想要再騙,是不可能的。
那你承認你顧左右而言他了嗎?還是要承認欲加之罪何患無詞?

惡人先告狀?作賊喊捉賊?打人喊救人?這四分之三會命中的邏輯,你要選那一個呢?
舊 2019-02-11, 07:15 PM #4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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