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salfonxman
同樣是建築法58條相關的停工
同樣是遠雄不顧法規的惡搞
同樣是法院判決停工令勝訴
哪來的雙重標準?哪來的公安不重要?
倒是雄粉跟網路自稱公務員的對於法規的見解都跟法院判出來的不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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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御莊園是一個蓋了二十七層的體育場?
還是七大公安應適用於御莊園?
法院判定停工,仍不改變其建築本身的安全性。
那七大公安那裡來?適用何者?
倒是柯粉跟自上知天文、下知地理的跳針王,邏輯可以完全錯亂。
我倒是記得柯市長說過,市府因大巨蛋是一特殊建案,想適用府方提出的公安標準。後來的都審委員也都這麼說。
那麼我想問,這七大公安從何而來,而誰該遵守?
再問全國營造商應依何者為公安依據設計大巨蛋?